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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环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响生)2023-04-15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
度,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围绕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勤勉地开展工作。现将本人
2022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正常运作,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
本人认真研究并审慎地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
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2022 年度本人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
    2022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
决权的情形。
    2022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通讯方式出席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会议之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
料,了解公司实际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
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就
公司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在公司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
<确认公司2019至2021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下列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2)对《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3)对《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预计的议案》的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对《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对《关于<2022年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在公司2022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在公司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下列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2)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对《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对《关于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均为同意意见,不存在发表保留意见、
反对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三、在 2022 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做的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
作为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
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本人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期间,积极组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2022 年共主持召开了 4 次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以下
事项:
    (1)在公司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
的议案》;
    (2)在公司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
    (3)在公司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的议案》;
    (4)在公司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1)在公司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2)在公司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四、报告期内日常工作及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其他便利条件,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通过多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等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深入了解公
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等
相关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
善和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对于
提交给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和有关材料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要求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注重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
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对公
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
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3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加
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加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继续审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响生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