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19-23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0 日交易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9 年 5 月 10 日 15:00)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宗申集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黄培国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共 11 名,代表股份 438,805,9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32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共计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437,576,8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2154%;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1,229,1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073%。 8、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7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38,734,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8%;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1,158,1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237%;反 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6%;弃权 61,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627%。 2、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38,734,2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7%;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1,157,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667%;反 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05%;弃权 61,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627%。 3、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38,734,2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7%;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1,157,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667%;反 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6%;弃权 61,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197%。 4、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38,734,2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7%;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2/7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1,157,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667%;反 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05%;弃权 61,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627%。 5、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38,734,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8%;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1,158,1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237%;反 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6%;弃权 61,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627%。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08,489,5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04%;反对 6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3%;弃权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1,104,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874%;反 对 6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499%;弃权 61,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627%。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差异情况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08,489,5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04%;反对 6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0%;弃权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6%。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1,104,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874%;反 对 6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929%;弃权 61,700 股,占出 3/7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197%。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38,734,2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7%;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1,157,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667%;反 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05%;弃权 61,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627%。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38,734,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8%;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1,158,1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237%;反 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6%;弃权 61,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627%。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38,734,2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7%;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1,157,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667%;反 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05%;弃权 61,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627%。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4/7 审核说明》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38,734,2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7%;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1,157,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667%;反 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6%;弃权 61,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197%。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38,734,2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7%;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1,157,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667%;反 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05%;弃权 61,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627%。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 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38,699,0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56%;反对 4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5%;弃权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1,122,2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030%;反 对 4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43%;弃权 61,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627%。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38,680,1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13%;反对 6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5/7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1,103,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654%;反 对 6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719%;弃权 61,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627%。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38,644,2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631%;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 权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1,067,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447%;反 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357%;弃权 61,7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197%。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38,732,7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3%;反对 1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1,155,9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447%;反 对 1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25%;弃权 61,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627%。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38,733,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5%;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1,156,6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017%;反 对 1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56%;弃权 61,000 股,占出 6/7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6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刘恋律师和蒋傲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 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1 日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