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申动力: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2019-06-06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
们作为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我们经认真审议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推荐、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
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
3、同意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经认真审议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
供的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且上述公
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预期偿债能力较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
为上述子公司提供以上担保并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经认真审议就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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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有利于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资金安全可控。该议案已经
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
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3 亿元和 6 亿元的财务资助并提交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经认真审议就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适度防范外汇风险,保障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既是必要也是可行的。通过加强相应交易的内部控制,并确
保其有效执行,交易的总体风险是可控的。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仁平、王进、马东立
2019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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