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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宗申动力: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1-30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14:3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
 上午 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宗申工业园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黄培国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名,代表股份 458,668,31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05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454,592,0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7014%;参与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4,076,2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560%。
       8.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 / 10
    1.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8,447,3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18%;反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
权 1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30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852,7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442%;反
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03%;弃权 139,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455%。


    2.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8,447,3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18%;反对 9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弃
权 1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7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852,7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442%;反
对 9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59%;弃权 124,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499%。


    3.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8,447,3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18%;反对 9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弃
权 1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7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852,7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442%;反
对 9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59%;弃权 124,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499%。
                                  2 / 10
    4.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8,447,3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18%;反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
权 1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30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852,7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442%;反
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03%;弃权 139,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455%。


    5.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8,586,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22%;反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992,0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897%;反
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0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差异情况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28,37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77%;反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8%;弃
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66%。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977,0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41%;反
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03%;弃权 15,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56%。
                                  3 / 10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0,19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28,37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77%;反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8%;弃
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66%。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977,0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41%;反
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03%;弃权 15,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56%。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0,19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8,447,3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18%;反对 9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弃
权 1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7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852,7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442%;反
对 9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59%;弃权 124,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499%。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核说明》。


                                  4 / 10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8,447,3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18%;反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
权 1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30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852,7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442%;反
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03%;弃权 139,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455%。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8,447,3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18%;反对 9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弃
权 1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7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852,7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442%;反
对 9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59%;弃权 124,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499%。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8,447,3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18%;反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
权 1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30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852,7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442%;反
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03%;弃权 139,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455%。

                                  5 / 10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8,571,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89%;反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
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33%。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977,0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41%;反
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03%;弃权 15,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56%。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8,463,8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54%;反对 18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3%;弃
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33%。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869,2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694%;反
对 18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49%;弃权 15,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56%。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8,463,8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54%;反对 20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869,2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694%;反
对 20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06%;弃权 0 股(其中,
                                  6 / 10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6,500,7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5274%;反对 2,167,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2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2,906,1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2792%;反
对 2,167,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720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6.01 关于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23,795,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9512%;反对 4,681,1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8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39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79%;反对
4,681,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262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0,19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6.02 关于向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3,987,1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9794%;反对 4,681,1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 / 10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39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79%;反对
4,681,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262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6,500,7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5274%;反对 2,167,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2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2,906,1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2792%;反
对 2,167,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720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8,571,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89%;反对 9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977,0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41%;反
对 9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5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8,586,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22%;反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
                                   8 / 10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992,0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897%;反
对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0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28,37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77%;反对 9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977,0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41%;反
对 9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5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0,19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28,37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77%;反对 9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977,0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41%;反
对 9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5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 / 10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0,19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28,37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77%;反对 9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977,0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41%;反
对 9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5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0,19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卓识律师、袁曦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
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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