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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宗申动力: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14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1-59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14:3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宗申工业园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左宗申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7 名,代表股
份 466,282,1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722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 人,
代表股份 454,355,3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6808%;
    (2)网络投票情况: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2 人,代表股份 11,926,7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16%;
    (3)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3 人,代表股份
12,687,5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0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
代表股份 760,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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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代表股份 11,926,7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16%。
       8.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32,744,6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5830%;反对 3,191,39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8%;
 弃权 153,9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52%。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9,342,2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330%;反
 对 3,191,3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1538%;弃权 153,921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32%。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0,19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宗申小贷公司股权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32,032,6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815%;反对 4,025,6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1%;
 弃权 3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3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8,630,2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0212%;反
 对 4,025,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7289%;弃权 31,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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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0,19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卓识律师、袁曦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
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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