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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宗申动力: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2-23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5 日(星期一)14:3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2 年 4 月 25 日
 上午 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2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宗申工业园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黄培国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名,代表股份 462,458,50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38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375,576,8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8007%;参与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计 11 人,代表股份 86,881,6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587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863,9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7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863,9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741%。
    8.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1/9
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62,237,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22%;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7%;弃
 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8,643,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79%;
 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47%;弃权 134,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74%。


       2.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62,237,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22%;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7%;弃
 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8,643,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79%;
 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47%;弃权 134,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74%。


       3.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62,237,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22%;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7%;弃
 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2/9
的 0.02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8,643,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79%;
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47%;弃权 134,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74%。


    4.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62,237,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22%;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7%;弃
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8,643,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79%;
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47%;弃权 134,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74%。


    5.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62,372,1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13%;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8,777,5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53%;
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4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差异情况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32,179,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628%;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2%;弃
                                   3/9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8,777,5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53%;
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4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0,19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32,179,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628%;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8,777,5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53%;
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4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0,19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62,237,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22%;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7%;弃
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9
表决情况:同意 8,643,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79%;
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47%;弃权 134,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74%。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核说明》。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62,237,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22%;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7%;弃
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8,643,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79%;
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47%;弃权 134,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74%。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62,237,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22%;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7%;弃
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8,643,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79%;
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47%;弃权 134,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74%。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62,372,1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5/9
的 99.9813%;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8,777,5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53%;
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4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62,280,4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615%;反对 17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8,685,8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07%;
反对 17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9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7,752,2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9823%;反对 4,706,2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7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157,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9058%;
反对 4,706,2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094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6/9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60,265,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5259%;反对 2,192,6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4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6,671,2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2634%;
反对 2,192,6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36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7,752,2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9823%;反对 4,706,2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7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157,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9058%;
反对 4,706,2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094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57,741,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9801%;反对 4,706,2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77%;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23%。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147,0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7862%;
反对 4,706,2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0942%;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6%。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7/9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62,372,1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13%;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8,777,5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53%;
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4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32,179,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628%;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8,777,5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53%;
反对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4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0,19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卓识律师、郝秋惠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发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8/9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