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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公路: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2-29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招商公路”)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认为,招商公路作为上市公司,将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回
馈社会对公司的认可与支持。招商局慈善基金会由招商局集团发起成立,多年来
在开展扶贫济困、赈灾等公益事业上为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了积极作用。招商公路
为提高捐赠公益资金的使用效率,以自有资金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款,符合履
行社会义务的责任。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资金的关联交易。
    二、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关于会计政策自主变更的事项。
    公司依照《招商公路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自主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自主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自主变更。
    四、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
    公司依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
估计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放弃丰县晖泽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保持丰县晖泽现有股权比例,遵
守了公司在吸收合并华北高速时所做出的承诺,符合公司投资该公司时的战略意
图,同时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影响公司在丰县晖泽拥有的权益,对公司生产经营
和财务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事项
公平、合理,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放
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郑健龙、张立民、张志学、梁斌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