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董事长辞职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王秀峰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 其在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王秀峰先生辞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 有效。辞职后,其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我们认为,王秀峰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 活动。 独立董事:郑健龙、张立民、张志学、梁斌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