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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公路: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2年付息公告2022-07-01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2-41

债券代码:149538           债券简称:21 招路 02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2 年 7 月 7 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22 年 7 月 8 日。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或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至 7 月 8 日发行的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债券简称:21 招路 02,债券代码:149538)将于 2022 年 7 月 8 日支付
自 2021 年 7 月 8 日至 2022 年 7 月 7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21 招路 02”(债券代码:149538)。
    4、发行总额:人民币 25.00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3 年期。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1863 号文。
    8、债券利率:3.38%。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3.38 元(含税)。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起息日:2021 年 7 月 8 日。
    12、付息日: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7 月 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日:2024 年 7 月 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支付方式: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
构的规定执行。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6、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市。
    18、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21 招路 02”的票面利率为 3.38%,每 1 手“21 招路 02”(面值 1,000 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3.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
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7.0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
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3.8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起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2 年 7 月 7 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2 年 7 月 8 日。
    3、下一付息起息日:2022 年 7 月 8 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招路 02”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
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及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国务院常
务会议决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
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
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次兑付、兑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茂杰
    联系方式:010-56529000
    2、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修仪、马涛
    联系方式:010-60840892
    3、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震、于蔚然
    联系方式:010-57615900
    4、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方式: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