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 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总经理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刘昌松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函,辞去 公司总经理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 情况一致。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现状,我们认为刘昌松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 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正常经营管理。 独立董事:郑健龙、张立民、张志学、梁斌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