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路: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01-14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
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推荐寇
遂奇先生、田学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寇遂奇先生、田学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工作经历均符
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
相关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任职资格均不存在《公司法》
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同意将推荐寇遂奇先生、田学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
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曹文炼、沈翎、周黎亮、李兴华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