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路: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01-31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
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聘
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孟杰先生的工作经历、教育背景、专业资格等相关情况,我们认为孟
杰先生符合相关法规规章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
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认为,公司聘任孟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工作经验与能力结构有助于推动公
司未来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的根本利益,同意聘任孟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曹文炼、沈翎、周黎亮、李兴华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