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关于与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政府签订《关于共建蕲春产业园区的合作协议》的公告2017-04-27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7-026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政府
签订《关于共建蕲春产业园区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蕲春县政府”)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
原则,就建设大健康产业园区签订《关于共建蕲春产业园区的合作协议》(以下
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名称: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政府
蕲春县位于湖北省东陲、大别山南麓、长江中游北岸。蕲春版图面积 2,398
平方公里,总人口约 101.1 万,辖 15 个乡镇办、2 个省级园区(开发区)和 1
个国家级湿地公园。蕲春县是中国传统中医药文化之乡,是武汉城市圈、长江经
济带、大别山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务院确定的对外开放县之一。2015
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 193.50 亿元。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公司拟采取轻重资产结合的创新模式与蕲春县政府合作,双方发挥各自优
势,在蕲春县建设立足蕲春当地中医药行业、集聚以大健康医疗行业为核心的综
合业态的大健康产业园区,致力打造一个产业与居住、商业及配套等相融合的产
业新城。
(二)合作区域
蕲春县河西工业区,占地 14.7 平方公里。
(三)合作模式
蕲春县政府负责合作区域的土地一级开发,完成七通一平和配套设施建设;
公司发挥成熟的园区管理经验,负责提供规划咨询、产业招商、园区运营等服务。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产业园区运营实体,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园区
规划建设、产业招商、运营管理等业务的平台。
(四)合作管理架构
采用“高层联席会、项目公司”二层管理模式。高层联席会重点负责战略统
筹、难点协调等,项目公司作为具体的实施主体。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12 年。如合作期届满时双方未能达成新的合作协议,则本协议
到期自动终止,蕲春县政府有义务指定其子公司按照通过国有产权交易程序确定
的市场公允价值收购本公司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及其他权益(公司要求保留的
部分除外),并承接项目公司名下的全部经营业务、债权债务、资产和人员。
(六)项目公司设立安排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计划为 2 亿元人民币,其中蕲春县政府持 20%股权,本
公司持 80%股权。项目公司作为双方共建蕲春园区规划建设、产业招商、运营管
理的平台公司。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轻重资产相结合的创新模式,参与蕲春县大健康产业园建设,将拓展公
司的建设开发项目渠道,促进公司园区开发与运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品牌效应
与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