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招商蛇口: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2017-08-22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信息披露工
作的通知》(深圳局发字【2004】338 号)的精神,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对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7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公司与关联方的累计和当期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已履行了必要
的审核程序,不存在定价失允和利益输送的情况。公司 2017 年上半年未代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费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2017 年上半年也未代
公司承担费用,公司资产与财务充分独立。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发[2003]56 号、证监发
[2005]120 号文件等规定,严格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和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二、对外担保事项及审核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1、2017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苏州嘉众房地产开发
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1,200.00 万
元,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51,00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
批程序。

   2、2017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招商嘉天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12,50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
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3、2017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招商公寓发展有限公司取
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保证
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
保实际发生额为 7,395.54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4、2017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取得的
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1,500.00 万元,保证期间
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
际发生额为 21,441.45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5、2017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桃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取得
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9,000.00 万元,保证期
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
实际发生额为 41,112.79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6、2017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佛山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
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保证期间
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
际发生额为 3,75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7、2017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招商招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取
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保证
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
保实际发生额为 60,00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8、2017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
批准其按持股比例为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招商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取得的
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4,500.00 万元,保证期间
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
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7,477.4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9、2017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
批准其按持股比例为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招商安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


                                   2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6,10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借
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
生金额为人民币 7,14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10、2017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其母
公司招商局蛇口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
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9,100.00 万元。
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11、2017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广州
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9,40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2,205.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
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12、2017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其控
股子公司佛山市凯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二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32,70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13、2017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为其控股子公司宁波明湖置业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
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230,00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14、2017 年上半年,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继续为其全资子
公司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170,60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
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126,545.00 万元。该
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15、2017 年上半年,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继续为其全资
子公司重庆招商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

                                     3
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16、2017 年上半年,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其
控股子公司佛山依云上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
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2,264.5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17、2017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担
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49,94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
序。

   18、2017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南宁招商浩田房地产
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23,80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
审批程序。

   19、2017 年上半年,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漳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按持股
比例为其控股子公司厦门市景湖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
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3,650.46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0、2017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其控
股子公司云南招商城投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二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9,409.82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1、2017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招商局铭嘉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8,00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4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308,00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
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2、2017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取得的银
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 万元,保证期间
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
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180,00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3、2017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全资
子公司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
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该
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4、2017 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
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95,000.00 万元。该担保
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5、2017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
批准其按持股比例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佛山依云孝德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
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7,50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
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
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304.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6、2017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远航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审
议批准为其控股子公司厦门西海湾邮轮城投资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74,00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
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人民币 4,629.82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7、2017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其按持股比例为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万科滨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借
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
生金额为人民币 45,00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5
   28、2017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为其母公司招商局蛇口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
币 206,15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017 年上半年,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其它对外担
保,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二)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子公
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 1,608,015.79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8.50%,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三)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对外担保有利于业务开展和降低融资成本,且在公司
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其他股东也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因此,担保
行为是公平对等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王军生 彭剑锋 李延喜 廖建文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