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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蛇口: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7-08-22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7-050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变化内容主要是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

    变更前: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
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变更后: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
法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
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
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
本。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
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
止经营》拟实施的内容:

       1、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
售; 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
内完成;出售计划经董事会或监管部门批准(如需要)。

       2、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
时,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两者孰低计量。账
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
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
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3、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
下,按照“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和其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
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与“可收回金额”两者孰低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前确认
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对财务报表影响主要体现为报表列示的变化,新准
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
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以及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
的规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公司会计正常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主要会计政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 2017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 2017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