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第一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11-18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7-063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17年11月17日会议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到监事5人,实
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5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授予方案(草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授予方案(草案)的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预留期权授予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授予方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
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授予方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
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
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
授予方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1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