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独立董事关于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28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第一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九次临
时会议相关材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调查并了解了被担保
人的经营和资信情况,审议通过《关于为招华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之下属合
资公司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华公司”)因项目开发建设需要
拟向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融资期限自首期资金
起息日起不超过 5 年。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招华公司该融资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债务人履
行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我们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合资公司的担保,其他股东也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
独立董事:
王军生 彭剑锋 李延喜 廖建文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