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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蛇口:关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2017-12-15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7-089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2月14日审议并通过《关于确
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的授权日定为2017年12月14日,同意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422.6万股
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6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
委”)《关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
资考分[2016]1259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2016 年 12 月 15 日,公司通过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
予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
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激励对象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激励对象中程正林、吴粤由于个人原因,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以下简称“首次授予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
暂不授予上述人员股票期权,故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期权的总数量由 4,441.1 万份调
整为 4,407.6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254 人调整为 252 人;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


                                          1
于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各项授予条件均已成
就,确定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的授权日为 2016 年 12 月 19 日,向 252 名激励对象
授予 4,407.6 万份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17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 2017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授
予方案(草案)的议案》。2017 年 12 月 4 日,第一届监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对
预留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公司通过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
予计划预留期权授予方案的议案》。

    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
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各项授予条件均已成就,确定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
留期权的授权日为2017年12月14日,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422.6万份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对调整后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授予方案概述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
授予方案》,预留期权授予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首次授予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本次预留授予所涉及的公司 A 股
普通股股票总数为 4,226,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5%,占首次授予计划的 8.56%。

    (二)预留期权授予的人员范围遵循国资委规定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未扩大
范围,具体包括:公司董事长 1 人;其他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25 人,即对公司各部门以及
下属各级别子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预留期权激励对象人数
共计 26 人。

    (三)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限制期为不低于一年(12 个月),在限制期内
不得行权。限制期满后,在公司满足相关业绩条件的前提下,股票期权将分 3 批匀速生
效,具体生效安排如下:




                                        2
    1、2018 年 12 月 19 日后,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3 生效,已生效期权可
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期限内行权。授予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需根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超过个人首次获授总量的 1/3;

    2、2019 年 12 月 19 日后,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3 生效,已生效期权可
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期限内行权。授予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需根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超过个人首次获授总量的 1/3;

    3、2020 年 12 月 19 日后,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3 生效,已生效期权可
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期限内行权。授予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需根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超过个人首次获授总量的 1/3;

    4、行权期内未能行权的部分,在以后时间不得行权。有效期满后,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

    (四)本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取值原则遵循首次授予计划,符合国务院国资委和中
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规定。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为下列价格的较高者:1、定
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收盘价;2、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公
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3、定价基准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算术
平均收盘价;4、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5、股票单
位面值;6、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价格(根据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后为 19.01 元)。
上述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预留期权授予方案(草案)之董事会决议日,根据上述原则,
招商蛇口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19.01 元。在公司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计划有效期内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行权价格将根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五)股票期权授予时前一个财务年度,公司或激励对象满足以下条件时,方可授
予股票期权:1、招商蛇口授予时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率的50分位值水平;2、招商蛇口授予时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年度增长率不低于13%,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前
一财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年度增长率的50分位值水
平;3、招商蛇口授予时前一财务年度达成集团下达的EVA考核目标;4、公司未发生本方
案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5、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授予前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
到合格或以上,且未发生本计划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六)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以下业绩条件时,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方可按照生
效安排生效:

                                       3
    1、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下表所述的
目标值,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 75 分位值;
           第一批生效             第二批生效               第三批生效
   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 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 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
   财年,即 2017 年归属于   财年,即 2018 年归属于   财年,即 2019 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     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     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
   益率(ROE)不低于 13%    益率(ROE)不低于 14%    益率(ROE)不低于 15%

    2、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三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下
表所述的目标值,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 75 分位值;
           第一批生效             第二批生效               第三批生效
   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 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 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
   财年,即 2017 年归属于   财年,即 2018 年归属于   财年,即 2019 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三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三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三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3%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3%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3%

    3、公司 EVA 达到集团下达的考核目标;
           第一批生效             第二批生效               第三批生效
   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 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 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
   财年,即 2017 年达成集   财年,即 2018 年达成集   财年,即 2019 年达成集
   团下达的 EVA 考核目标    团下达的 EVA 考核目标    团下达的 EVA 考核目标

    4、自授予日至每一批期权行权期结束日,在满足上述业绩条件的基础上,须有至少
十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达到 22.84 元(《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计划》中生效业绩条件第 5 项规定“须有至少十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达到 23.34
元或以上”,此后,公司 2016 年度分配了现金股利 0.50 元/股,故本次预留期权调整为
22.84 元)或以上,激励对象方可行权。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此交易价格目标进行相应
的调整。

    5、若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生效的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以上,根据公司业
绩情况和生效安排,激励对象当期应生效的股票期权可以生效,实际生效比例根据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如下表所示:

                                       4
                                            个人实际可生效股票期权占本批个人应
              个人年度绩效等级
                                                    生效股票期权的比例
                     良好或以上                             100%
                         合格                                80%
                       合格以下                               0

      (七)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本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
  依本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三、本次预留期权的授予情况说明

      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
  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各项授予条件均已成就,确定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
  留期权的授权日为2017年12月14日,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422.6万份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

      按照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授予方案》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
  的议案》,预留期权的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7年12月14日。

      (2)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9.01元。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6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22.6万份,激励对象
  及授予期权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人均占首次
                       获授的股票   人均获授的股 占首次授予                 占公司股本
                                                               授予股票期
  激励人员类别           期权数量     票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总                 总额的比例
                                                               权总数的比
                         (万股)       (万股) 数的比例(%)                (%)
                                                                 例(%)
  董事长孙承铭               78.6          78.6        1.59%        1.59%        0.01%
核心管理人员 22 人          303.5          13.8        6.15%        0.28%        0.04%
核心技术人员 3 人            40.5          13.5        0.82%        0.27%        0.01%
      合计                  422.6                      8.56%                     0.05%



      四、股票期权费用的分摊及财务影响



                                            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成本应在
股票期权生效等待期内,以对期权行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期权授权日的公允
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因此,期权成本的摊销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
一定影响。

    鉴于董事会已确定授权日为2017年12月14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目前尚无法进行
实际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将影响相
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激励对象行权相关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本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
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六、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认真核实后,认为本次预留期权授予方案确定的激
励对象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监事会同意向2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22.6万份股票期权,
授权日期为2017年12月14日。

    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预留期权授予方案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确定本次预留期权的授权日为2017年12月14日,该授权日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激励计划》以及《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
划预留期权授予方案》中关于授权日及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条件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激励计划》以及《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授予方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预留期权的授权日为2017年12月14日,同意向符合授权条
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422.6万份股票期权。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招商蛇口本次预留期权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6
准和授权,并已履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及《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授
予方案》规定的授予程序;本次预留期权授权日、授予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中关于股票期权授权日和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招商蛇口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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