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2018-03-27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8-027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授权管理概述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
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
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条件如下:
(一)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
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二)被资助的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
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三)授权财务资助总额度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即人民币
341.84亿元;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10%,即人民币68.37亿元;
(四)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的12个月。
2018年3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
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旨在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
需资金,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且授
权要求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其他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
助,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实际发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
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有利于解决项目公司的资金短
缺需求。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
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89.83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4%。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