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8-05-08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招商
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购买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 78%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下述独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胜任能力、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合理性
1、本次交易事项选聘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该选聘结果是经交易
各方协商认可的,其选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上述评估机构为专业的评估机构,除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与公司及交易对方及
所涉各方均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3、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
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4、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均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
程中均选取了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状况相关的评估方法、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
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
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
综上,我们认为评估事项中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合法、有效;所选聘评估机构胜任
所承担的评估工作;评估机构独立、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评估结论合理。
二、对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开发与运营方面的综合竞争实力,深化公司在
“海峡西岸”区域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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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回避了表决。
基于以上,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王军生 彭剑锋 李延喜 廖建文
二零一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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