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 2005】120 号)以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信息披露工作 的通知》(深圳局发字 2004】338 号)的精神,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招 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上市后,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与关联方的累计和当期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 序,不存在定价失允和利益输送的情况。公司 2018 年上半年未代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承担费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2018 年上半年也未代公司承担 费用,公司资产与财务充分独立。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发[200356]号、证监发 [2005120]号文件等规定,严格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 二、对外担保事项及审核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1.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联营 企业广州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200 万元,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 主合同项目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 生金额为人民币 3,4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联营企业苏州嘉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 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1,200 万元,担保期限 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截 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51,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 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3. 2018 年 3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珠海依云房 地产有限公司为合营企业中山市碧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7,5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 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9,312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4. 2018 年 3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招商房 地产有限公司为合营企业佛山鼎图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9,5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 合同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15,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5.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联营 企业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14,5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6. 2017 年 11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为联营企业深圳招商华侨 城投资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 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105,000 万元。该担 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7.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润和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浙 江省农都农产品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80,000 万元,担保期限依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之约定。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38,004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8.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 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35,000 万元,担 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208,800 万元。该 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9.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 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 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90,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10.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 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 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11.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招商招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取 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担保期 限自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 保实际发生额为 60,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12.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取得的 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1,5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 生额为 18,643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13.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桃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取得 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9,000 万元,担保期限 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 发生额为 38,363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14.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招商公寓发展有限公司取 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16,000 万元,担保期 限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 际发生额为 105,239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15.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招商局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8,000 万元, 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 日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308,000 万元。 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16.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取得的银 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 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 额为 171,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17.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取得 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95,000 万元,担保期限 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50,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 了审批程序。 18. 2018 年 3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银开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 之日起另加三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34,000 万元。该 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19.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南宁招商汇天房地产有限公司取 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担保期 限自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 实际发生额为 11,123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0.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青岛招商海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担保 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14,628 万元。该担保行为 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1.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武汉新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 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担保期 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 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79,500 万元。该担保 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2.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武汉招平海盈置业有限公司取得 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担保期限 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 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3. 2018 年 3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为其控股子公司武汉招平海盈 置业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23,96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4.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沈阳金道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600 万元,担 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10,200 万元。该 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5.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合资子公司河南天地新居置业有限公司取得 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5,000 万元,担保期限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 加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67,100 万元。该 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6. 2018 年 3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为其控股子公司珠海依云房地 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 95,000 万元,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 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30,471 万元。该担 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7.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厦门西海湾邮轮城投资有限公司 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73,000 万元,担保 期限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 实际发生额为 13,408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8.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西安茂安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 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 发生额为 17,11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29.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发展有限公 司取得的信托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26,500 万元,担 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110,045 万元。该 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30.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控股 子公司佛山市凯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2,95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二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20,831 万元。 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31.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控股 子公司佛山依云上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 他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 额为人民币 1,872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32.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控股 子公司佛山依云孝德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17,5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二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2,997 万元。该 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33.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控股 子公司深圳市万科滨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 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44,900 万元。该担保行为 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34.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天 津招胜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14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140,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35.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全资子 公司武汉新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履行借 款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 额为人民币 39,9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36.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控股 子公司嘉善旭招置业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 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1,65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 批程序。 37.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全资 子公司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19,9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 了审批程序。 38.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全资 子公司昆明招金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9,3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 审批程序。 39.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按持股 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招商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5,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项下的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17,432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40.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按持股 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招商安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6,1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 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7,140 万元。 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41.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为控股 子公司宁波明湖置业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23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230,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 了审批程序。 42.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 司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10,5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43. 2018 年 2 月 6 日,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为全资子公司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垫款 或其他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金 额为人民币 7,688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44.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润和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其 全资子公司杭州润和东欣置业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50,000 万元。该担保行为 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45.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杭州汤臣置业有限公司继续为控股子 公司杭州千岛湖润和度假村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担保期限依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之约定。截 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14,500 万元。该担保行为严格履行了 审批程序。 2018 年上半年,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其它对外 担保,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二)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子公司 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 2,732,416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9.97%,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三)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对外担保有利于业务开展和降低融资成本,且在公司为 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其他股东也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因此,担保行 为是公平对等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王军生 彭剑锋 李延喜 廖建文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