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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蛇口: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9-042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
务(2017年修订)》(深证上〔2017〕70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招商局蛇口工
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招商蛇口”)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总经理对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在满足下述条件的前提
下,本公司拟为因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公司所占权益比
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795,435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
    (一)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
于主营业务;
    (二)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
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三)预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招商蛇口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
  7,590,870万元的50%(即人民币3,795,435万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
  资助金额不超过招商蛇口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7,590,870万元的10%
  (即人民币759,087万元);
    (四)额度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之后的12个月。

    2019年3月15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进行了审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未来十二个月内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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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
进招商蛇口的整体发展、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招商蛇口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有利于解决被资助
项目公司的资金短缺需求,有利于提升招商蛇口整体运营效率;相关事项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实际发生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后的12个月内,除已经收
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
款。

       五、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374,371.14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28%;本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
况。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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