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2020-07-13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深圳市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深圳市南油(集
团)有限公司 24%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战略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本公司就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经核查,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包括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不存
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也未受到过任
何刑事处罚或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因此,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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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
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签字页)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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