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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蛇口:关于参与投资青岛伊敦战新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2022-01-08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2-002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青岛伊敦战新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近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创业”)作为
有限合伙人之一与深圳市招商金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金台”,
作为普通合伙人),以及招商局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青岛财通汇富股权投资
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山东陆海联动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三
亚合昌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资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
招商金台合称为“普通合伙人方”)等有限合伙人,签署了《青岛伊敦战新产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青岛伊敦战新产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青岛伊敦战新基金”或“本合伙企业”)。

    2、青岛伊敦战新基金的募集规模为人民币10.15亿元,投资范围以投资新一
代信息技术产业为主,海洋装备、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为辅,兼顾
新能源、绿色环保、航空航天、生物技术等产业优质项目。青岛伊敦战新基金聘
请普通合伙人招商金台担任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运营等相关工作。

    3、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招商创业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占青岛伊
敦战新基金的比例为34.4828%。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投资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会导致同业
竞争或构成关联交易。

    4、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参与青岛伊敦战新基金的份额认购;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在青岛伊敦战新基金中任职。
     二、专业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深圳市招商金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8月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日忠
        股东结构:招商局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人民日报媒体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分别持有49.9%和50.1%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
  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
  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招商金台已按照有关规定在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
  理人,登记编码为P1060508。
        招商金台认缴出资金额1,000万元,占青岛伊敦战新基金的比例为0.9851%。
  招商金台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招商金台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
  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青岛伊敦战新基金基本情况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名称:青岛伊敦战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出资规模:人民币10.15亿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股东结构

                                                  出资金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亿元)
 1     深圳市招商金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1       普通合伙人

 2     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                       3.5       有限合伙人
 3     海南三亚合昌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有限合伙人

 4     山东陆海联动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       有限合伙人
 5     青岛财通汇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1.0       有限合伙人
6   招商局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0.8        有限合伙人

7   深圳资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05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15            -

     5、出资方式和出资进度: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各合伙人
按照管理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分期缴付。
     6、存续期限:七年,前五年为投资期,后二年为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一
致同意,基金投资期和退出期可各延长1年。
     7、管理费:本合伙企业投资期内,管理费为全体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
2%/年;退出期内,管理费为全体有限合伙人未退出投资项目的取得成本的1.5%/
年;延长期内,基金管理人不收取管理费。
     7、管理和决策机制:为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控制投资风险,执行
事务合伙人将在本合伙企业层面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本合
伙企业所有投资、管理、退出的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6名委员组成,委
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指派/决定。对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
委员一人一票表决,经有表决权的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本数)委员同
意,方为有效通过。
     8、分配机制:基金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具体分配
顺序如下:(1)全体合伙人按照各自累计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累计分
配相当于截至该时点累计实缴出资金额;(2)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和
6%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并分配门槛收益;(3)经过上述两项分配后如仍有
可分配收入,为超额收益,除普通合伙人方外的各有限合伙人所对应超额收益的
80%归各有限合伙人,20%提取为绩效收益并归普通合伙人方。
     9、退出机制:本合伙企业采取股权方式投资的,采取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
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
票、股权转让、股权回购、股权置换或出售给目标公司股东等方式退出。
     10、会计核算方式: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基金财产独立建账、独立
核算。
     11、主要投资目标及范围:投资目标为符合合伙目的的优质企业或项目,
挖掘优质的投资机会,进行股权投资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
为合伙人获得良好回报。投资范围以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为主,海洋装备、
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为辅,兼顾新能源、绿色环保、航空航天、生
物技术等产业优质项目。在合伙期限内,合伙企业投资于招商蛇口入园企业及上
下游企业金额不低于招商蛇口实缴出资额的1.1倍。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参与青岛伊敦战新基金,将发挥基金产融结合作用,服
务公司园区产业生态打造,促进公司突破产业边界,投资布局战略新兴产业,不
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运作、监管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青岛伊敦战
新基金后续设立和投资运作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无法完成项目投资或
投资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借助各方力量,密切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
目的实施,加强对风险的预判和应对,严格管控各项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