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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蛇口:招商蛇口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3-03-07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层               邮政编码:518017
  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ShenZhen, P.R.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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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3)第038号



致: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下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招商
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
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
公司”)的委托,指派张森林律师、金川律师(下称“信达律师”)参加贵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
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见证意见。

    信达律师根据《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法律意见书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18日刊载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董事会公告》”),按
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
项、出席会议对象、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其中《董事会公告》确定的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3年3月6日下午2:30。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根据《董事会公告》,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提前十五日以公告
方式作出,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
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董事会公告》,贵公司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
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等事项。该等会议通知的内容
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3月6日下午2:30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兴华路
6号南海意库3号楼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与
会议通知中所载明的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一致。公司董事长许永军先生因公未能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总经理蒋铁峰先生主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信达律师对出席会议的股东与截止2023年2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法律意见书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进行核对与查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姓名、股东卡、居民身份证号码与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具体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269人,代表股份6,087,722,67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8.66%,现场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3人,代表股份5,088,340,032股;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246人,代表股份999,382,638股。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
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
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信达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
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序号                                   议案内容
 1.00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交易对方
 2.02   标的资产
                                                                           法律意见书



2.03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2.04    支付方式
2.0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6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07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08    发行数量
2.09    股份锁定期
2.10    上市安排
2.11    滚存利润安排
2.12    过渡期损益安排
2.13    资产交割及违约责任
2.14    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
2.15    募集配套资金
2.16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17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18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19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2.20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21    锁定期安排
2.22    募集资金用途
2.23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24    本次发行的上市地点
2.25    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
        关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3.00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深投控、招商局投资发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4.00
        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深投控、招商局投资发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5.00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招商局投资发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非公开发行
6.00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9.00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
10.00
        定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2.00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3.00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议案
14.00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15.00
        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6.00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分析及填补措施与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17.00   关于《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
                                                                               法律意见书



         报告》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18.00   关于公司出具相关承诺函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19.00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20.00
         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21.00   关于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表决程序

    1、现场表决情况

    根据贵公司指定的监票代表对表决结果所做的统计及信达律师的核查,本次股
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信达律师
认为:现场投票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为上市公司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列入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议案均得以表决和统计。信达律
师认为:网络投票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核查,确认现场和网络投票中不存在同时投票的情形,列入本次股
东大会的议案经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的结果,均获通过。具体为:

    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法律意见书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

         2.01、交易对方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02、标的资产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03、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法律意见书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04、支付方式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0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06、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法律意见书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07、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08、发行数量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09、股份锁定期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法律意见书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10、上市安排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11、滚存利润安排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12、过渡期损益安排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法律意见书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13、资产交割及违约责任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14、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15、募集配套资金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法律意见书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16、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17、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18、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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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19、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20、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21、锁定期安排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法律意见书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22、募集资金用途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23、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24、本次发行的上市地点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法律意见书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2.25、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议案 3、关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议案 4、关于公司与深投控、招商局投资发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法律意见书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1,004,378       0.0938%    1,300          0.0001%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1,004,3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8%;弃权1,3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议案 5、关于公司与深投控、招商局投资发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议案 6、关于公司与招商局投资发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非
    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法律意见书



         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律意见书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议案 11、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
    定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法律意见书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
    说明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1,004,378       0.0938%    1,300          0.0001%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1,004,3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8%;弃权1,3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议案 14、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议案 15、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法律意见书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分析及填补措施与相关承诺事项的
    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议案 17、关于《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房地产业
    务专项自查报告》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议案 18、关于公司出具相关承诺函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议案 19、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议案 2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1,070,999,561   1,069,993,883     99.9061%   871,178        0.0813%    134,500        0.0126%
    东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69,993,88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34,500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议案 21、关于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
             6,087,722,670   6,075,873,220     99.8054%   871,178        0.0143%   10,978,272      0.1803%
    东
                                                                   法律意见书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059,150,111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36%;
反对871,17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10,978,272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0%。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无副本。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