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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蛇口: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12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3-051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3
年3月21日及2023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4月11日下午2: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采
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永军因公
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总经理蒋铁峰主持。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5人,代表股份5,438,523,63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
权 股 份 总 数 70.27% , 现 场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13 人 , 代 表 股 份
5,021,119,91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2人,代表股份417,403,724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金
川律师列会见证。

     三、会议的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其中议案 7、议案 9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回避了表决;议案 8 以特别决议通过。

     各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关于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5,438,523,634   5,438,065,922     99.9916%    45,364    0.0008%    412,348       0.0076%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投票表
 决结果:同意 421,342,813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5%;反对
 45,364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412,348 股,占该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

      议案 2、关于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5,438,523,634   5,438,065,922     99.9916%    45,364    0.0008%    412,348       0.0076%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投票表
 决结果:同意 421,342,813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5%;反对
 45,364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412,348 股,占该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

      议案 3、关于审议《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5,438,523,634   5,438,065,922     99.9916%    45,364    0.0008%    412,348       0.0076%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
 结果:同意 421,342,813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5%;反对
 45,364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412,348 股,占该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

      议案 4、关于审议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5,438,523,634   5,438,476,634     99.9991%    45,700    0.0008%      1,300       0.0000%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
 决结果:同意 421,753,525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9%;反对




                                                   2
 45,7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1,300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议案 5、关于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5,438,523,634   5,438,097,086     99.9922%      14,200    0.0003%   412,348       0.0076%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投票表
 决结果:同意 421,373,977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9%;反对
 14,2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 412,348 股,占该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

      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5,438,523,634   5,428,516,183     99.8160%    9,531,103   0.1753%   476,348       0.0088%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投票表
 决结果:同意 411,793,074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274%;反对
 9,531,103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96%;弃权 476,348 股,占该
 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9%。

      议案 7、关于审议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421,800,525     421,763,861      99.9913%      35,364    0.0084%     1,300       0.0003%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投票表
 决结果:同意 421,763,861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反对
 35,364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弃权 1,300 股,占该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发行债券产品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5,438,523,634   5,432,299,527     99.8856%    6,222,807   0.1144%     1,300       0.0000%



                                                   3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
 决结果:同意 415,576,418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44%;反对
 6,222,807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53%;弃权 1,300 股,占该
 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议案 9、关于审议 2023 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421,800,525     421,763,861      99.9913%        15,364    0.0036%     21,300       0.0050%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投票表
 决结果:同意 421,763,861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反对
 15,364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21,300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议案 10、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5,438,523,634   5,331,121,606     98.0252%    101,337,214   1.8633%   6,064,814      0.1115%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投票表
 决结果:同意 314,398,497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372%;反对
 101,337,214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249%;弃权 6,064,814 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78%。

      议案 11、关于审议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5,438,523,634   5,438,476,970     99.9991%        45,364    0.0008%      1,300       0.0000%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
 决结果:同意 421,753,861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9%;反对
 45,364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1,300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议案 12、关于审议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4
与会全体股东    5,438,523,634   5,425,417,961     99.7590%    7,040,861   0.1295%       6,064,812       0.1115%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
 决结果:同意 408,694,852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929%;反对
 7,040,861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92%;弃权 6,064,812 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78%。

      议案 13、关于审议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5,438,523,634   5,438,045,922     99.9912%    45,364      0.0008%        432,348        0.0079%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
 决结果:同意 421,322,813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7%;反对
 45,364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432,348 股,占该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5%。

      议案 14、关于审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5,438,523,634   5,438,454,470     99.9987%      45,364        0.0008%     23,800        0.0004%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投票表
 决结果:同意 421,731,361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
 45,364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23,800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金川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随本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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