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公告2019-01-29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07
债券代码:128035 债券简称:大族转债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族转债”将于2019年2月11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大族转债”(面值1,000
元)利息为2.00元(含税)。
2、债券登记日:2019年2月1日
3、除息日:2019年2月11日
4、付息日:2019年2月11日
5、“大族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60%,第四年
为0.80%,第五年为1.60%,第六年为2.00%。
6、“大族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1日,凡在2019年2月1日(含)前买
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年2月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
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9年2月6日
8、下一付息期间利率: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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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于2018年2
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300万张(债券简称:“大族转债”、债券代码:
128035.SZ),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
规定,在“大族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大族转债”2018年2月6日至2019
年2月5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族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大族转债
2、债券代码:128035
3、可转债发行量:23亿元(2,300.00万张)
4、可转债上市量:23亿元(2,300.00万张)
5、可转债上市时间:2018年3月5日
6、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大族转债存续期限为6年,自2018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6
日
7、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18年8月13日至2024年2月6日。
8、债券利率:“大族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60%,
第四年为0.80%,第五年为1.60%,第六年为2.00%。
9、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付息是“大族转债”第一年付息,期间为2018年2月6日至2019年2月5日,票面
利率为0.20%。
(2)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
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2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
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①大族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8年2
月6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大族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
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
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
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10、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
1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大族转债”信用评级: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大公国际”)对“大族
转债”发行进行了评级,根据《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大公报D【2017】316号),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8年度跟
踪评级报告》(大公报SD【2018】149号),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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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为“稳定”;“大族转债”评级结果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大族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18年2月6
日至2019年2月5日,票面利率为0.20%,每10张“大族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
币:2.00元(含税)。对于持有“大族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
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1.60元;对于持有“大族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
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2.00元;对于持有“大族转债”
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2.00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
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
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19年2月1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2月1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大族转债”持有人(界定
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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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大族转债”本次利
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
的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
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
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
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25层董秘办
邮编:518052
咨询联系人:王琳、杨震
咨询电话:0755-8616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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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传真:0755-86161327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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