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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族激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28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时有效控

制风险,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

人民币 50 亿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

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2、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且投资

品种均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风险较低,预期收益高于同期

银行存款利息。

    3、投资额度

    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签署投资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

笔最长投资期限 12 个月。

    5、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

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超过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拟

购买的理财品种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本次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与受托方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信息披露部门提前对即将签署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提交公司总

部的法务中心复核。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购买理财产品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

关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每笔理财事项由公司信息披露部门提前对即将签署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

提交公司总部的法务中心复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

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公司

审批流程。

    (2)公司拟购买的理财品种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均为高流动性、保本型或者固定收益类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

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的

情况时,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购买

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4)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和检查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

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

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18 年度在广发银行、中国银行等机构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以及结构性存款等共计

51 笔,累计金额 43.90 亿元,合计实现理财收益约 5,352.19 万元。截止 2019 年 4 月 19 日,

公司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以及结构性存款等余额共计 65,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

本理财以及结构性存款等余额共计 35,000 万元。

    四、专项意见说明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

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

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此,同

意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余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
益。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尚需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

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五、其他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

行股份等行为。公司 2018 年度的委托理财情况详见《2018 年年度报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