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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族激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19-04-23  

						                   关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48270006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9 层

                    Postal Address: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48270006 号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
激光”)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
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是大族激光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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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为,大族激光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大族激光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田景亮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范丽华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2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
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4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 2,3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630.19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 48270001 号”《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验证报告》。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金额 537, 118,1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2 权
益,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并严格按照其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户管理。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以及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等 11 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与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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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1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38910188000590012                           2,938,653.55
 2       中国银行深圳艺园路支行      756269974661                           252,358,623.90
 3       建设银行华侨城支行          44250100000700001428                    50,022,857.50
 4       民生银行坂田支行            609336991                              103,502,850.96
 5       国家开发银行                4430156004443530000                    100,000,000.00
                                                             募集资金
 6       上海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0039293403003513628                    251,130,207.88
                                                                专户
 7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    9550880007228500622                    201,817,023.55
 8       招商银行华润城支行          755901519610506                             5,083,250.96
 9       江苏银行深圳湾支行          19320188000068912                            711,895.72
 10      农商银行白石厦支行          000255520411                           100,918,516.37
 11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15749949123456                          51,653,627.71
                                  合计                                    1,120,137,508.1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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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7,630.1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711.8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711.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效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本年度投入金额                           度(%)(3)=      定可使用状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1)                                     入金额(2)                                       的效益           益           发生重大变化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         否                                                                                                    26.4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47,830.19         147,830.19              39,131.67          39,131.67
脆性材料及面板显视装备产业化                           否                                                                                                    18.2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79,800.00          79,800.00              14,580.14          14,580.1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27,630.19         227,630.19              53,711.81          53,711.81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27,630.19         227,630.19              53,711.81          53,711.8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 133,296,545.6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 该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 发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最终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9.98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 年12 月29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人民币9.98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2018 年2 月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 转换
                                           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 个月内有效,2018 年2 月28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
                                           2018 年 12 月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65,000.00 万元尚未到期,其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
                                           司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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