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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族激光: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07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1043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8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

月6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高云峰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会议

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经与会董事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已选举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根据《公司章程》,同意

选举高云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建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任期自2021年5月6日起至2024年4月27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各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生明先生、独立董事祝效国先生、董事陈俊

雅女士3人组成,公司独立董事周生明先生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谢家伟女士、独立董事王天广先生、董事张永龙先生3

人组成,公司独立董事谢家伟女士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祝效国先生、独立董事周生明先生、董事吕启涛先生3

人组成,公司独立董事祝效国先生任主任委员。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高云峰先生、胡殿君先生、张建群先生3人组成,公司董事

高云峰先生任主任委员。

    5、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天广先生、独立董事谢家伟女士、董事周辉强

先生3人组成,公司独立董事王天广先生任主任委员。

    本届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

相应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高云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辉强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聘任杜永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2021年5月6日起至

2024年4月27日止。

    杜永刚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办公电话:0755-86161340,传真:0755-86161327,邮箱:

bsd@hanslaser.com。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张建群先生、周辉强先生为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吕启涛先生、陈克胜先生、任宁先生、宁艳华先生、杜永刚先生、王瑾

先生、黄祥虎先生、尹建刚先生、赵光辉先生、罗波先生、吴铭先生、唐政先生、董育英先

生、陈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2021年5月6日起至2022年5月5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陈雪梅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经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王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2021年5月6日起至2024年4
月27日止。

    王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办公电话:0755-86161340,传真:0755-86161327,邮箱:

bsd@hanslaser.com。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在全资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国冶星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冶星”)25%股权转让给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激励

对象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以建立国冶星管理团队、核心员工及大族激光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共同参与的国冶星股权长期持有计划,发挥经营能动性,推动 LED

业务快速成长。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5 月 7 日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

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全资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建群、周辉强、陈俊雅回

避表决本议案。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附件:简历


    高云峰先生,生于 1967 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设计专业学士,北京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曾任职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香港大族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1996 年创办深圳市

大族实业有限公司,任该公司董事长。1999 年至 2003 年 1 月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有限公

司、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 年 1 月辞去总经理职务。2005

年 11 月再次兼任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深圳市工商联副主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客座教授、深圳大学客座教授、中山大

学兼职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高云峰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96,319,535 股,是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控股股东 99.875%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群先生,生于 1965 年,大学本科,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毕业。曾任上海凯利公司通

讯经营部经理,1997 年起担任本公司市场总监,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6 年

8 月担任上海智越韶瀚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17 年 3 月担任深圳市合诺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建群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248,718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

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周辉强先生,生于 1973 年,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省

吉安市粮食局下属合资企业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2001 年以来历任本公司财务部成本会
计、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周辉强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196,822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杜永刚先生,生于 1969 年,研究生学历。先后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

部项目经理、深圳龙飞纺织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银河证券深圳华强北营业部负责人等职,现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杜永刚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107,702 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吕启涛先生,生于 1962 年,德国国籍,德国柏林技术大学物理博士,博士后。曾任德

国柏林固体激光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德国罗芬激光技术公司产品开发部经理,巴伐利亚光电

子公司合伙创办人,负责激光产品研发和生产,美国相干公司慕尼黑分公司技术总监,现任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德国 Baublys 公司总经理,广东省工业超短脉冲激光

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主任。吕启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

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陈克胜先生,生于 1976 年,研究生学历。曾任科莱恩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经理;深

圳市步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05 至 2010 年历任本公司振镜研发部经理,运动

控制中心总监;标准模块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通用光纤打标产品管理

与拓展总部总经理。陈克胜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186,133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

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任宁先生,生于 1973 年,研究生学历,曾任电子工业部第二十四研究所助理工程师。

1999 年至今,历任本公司生产部经理、打标机产品部经理,信息标记中心总监,打标事业

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CO2 激光应用发展总部总经理。任宁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

份 59,088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

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

的“失信被执行人”。

    宁艳华先生,生于 1975 年,大学本科,工学学士。1997 年至 2000 年曾任江西长林机

械厂助理工程师,2000 年以来历任本公司工程师、工控部经理、工程配套中心副总监、总

监、自动化中心总监,营销总部副总经理、生产运营总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精密
机床行业管理与发展总部总经理。宁艳华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55,234 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瑾先生,生于 1972 年,研究生学历。曾任合肥国营 164 厂工程师,1999 年至今历任

本公司市场拓展经理、华东销售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精密焊接事业部总经理。王瑾先

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29,366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黄祥虎先生,生于 1968 年,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丰宾电子有限公司工务部经理,1999

年至今历任本公司广州分公司经理、客户资源广州片区总监、华南总监、小功率产品市场总

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新能源行业管理与拓展总部常务副总经理。黄祥虎先生现

持有本公司股份 11,232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
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尹建刚先生,生于 1973 年,研究生学历。1999 年至今历任本公司片区总监、售后服务

总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显视与半导体装备事业部总经理。尹建刚先生现持有本公

司股份 22,698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

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赵光辉先生,生于 1979 年,研究生学历。曾任富士康科技集团采购供应链管理一职,

外企美蓓亚深圳总部销售主管,2007 年至今历任大族激光营销总部大客户经理,IT 行业市

场总监,IT 大客户服务总部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IT 大客户事业部总经理。

赵光辉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13,444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罗波先生,生于 1973 年,研究生学历。1995 年至 1998 年曾在佛山电器厂集团工作,

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子公司营销总监,1999 年入职大族激光营销部办事处经理,2010

年任深圳市大族电机科技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2 年任深圳市大族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罗波先生

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7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

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吴铭先生,生于 1976 年,大学专科学历。1998 年至 2000 年,就职于捷德制造厂,先

后任仓库主管、生产调度、品质主管等职。2000 年 8 月至今历任大族激光营销总部工艺工

程师,维修工程师,工艺部经理,马来西亚办经理,深圳片区总监,深莞片区总监,深圳市

大族电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营销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深圳国冶星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吴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唐政先生,生于 1968 年,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重庆无线电专用设备厂、深圳大族实

业有限公司等公司。1998 年入职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3 年至 2013 年

12 月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西南片区总监,2014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深圳市

大族视觉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大族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深圳市大族电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唐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

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

    董育英先生,生于 1970 年,大学专科学历。曾任广东湛江市电子器材厂工程部经理,

1999 年 3 月至今历任营销售后工程部经理、长安办事处经理、IT 大客户部副总经理,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兼小功率市场总部总经理。董育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陈焱先生,生于 1972 年,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湖南大学兼职教授、南方科技大

学产业兼职教授。1998 年至今历任本公司东南片区总监、钣金装备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

理,现任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陈雪梅女士,生于 1969 年,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先后任职于电子部第十二研究所、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深圳市大

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内部审计

部负责人。陈雪梅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44,016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琳女士,197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1 年毕业后到本公司工作至今,持有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王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

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