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重大合同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1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上海吉津机电设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吉津机电”)签订合同,公司将承揽吉津机电 BMA 成都 BX11&BX11-BSG 焊装
输送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7,850 万元(含税)。项目交付日期如
下:(1)2018 年 12 月 20 日之前钢结构进场安装(2)2019 年 9 月 30 日之前完成整个设备
的联机调试。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手方:上海吉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M4445M
成立日期:2017 年 9 月 11 日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管宇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沪青平公路 1881 号 4020 幢一层 A 区 178 室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电气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机械设备工程的设计、安
装,电气设备的安装,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产品、机械设备,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公司与上海吉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2017 年度)与吉津机电不存在类似业务交易。
吉津机电为吉利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该公司实力雄厚,信用优良,本公司认为其
交易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 甲方:上海吉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 合同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 BMA 成都 BX11&BX11-BSG 焊装输送线项目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
安装调试、培训、陪产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3、 合同金额:
本项目合同总金额(含 16%增值税)为人民币(大写)柒仟捌佰伍拾万元整
(78,500,000.00)。
4、 支付条款:
(1)合同生效后,图纸会签完成,且乙方通过知名银行开具合同金额 10%的履约
保函(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有效期至安装调试完成)给甲方后 10 个工作日
内,甲方向乙方电汇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5%,计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柒拾
柒万伍仟元整(11,775,000.00)。
(2)合同项下的全部钢结构到货并安装完成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电汇支
付合同总金额的 15%,承兑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共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5%,
计人民币(大写)叁仟伍佰叁拾贰万伍仟元整(35,325,000.00)。
(3)合同项下的所有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承兑支
付合同总金额 20%,计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柒拾万元整(15,700,000.00)。
(4)本合同项下产品终验收合格开具合同总价 10%的质保保函(不可撤销、见索
即付、自开立之日起一年止)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承兑支付合同总
金额的 20%,计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柒拾万元整(15,700,000.00)。
(5)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均应先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首付款发票
可以再付款后 10 天内提供),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
任。
(6)合同生效后,乙方所缴纳的 170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甲方收到(1)中履约保函
后 30 日内无息退还。
5、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时间节点履行合同义务,乙方逾期履行合同
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的修理、退换或重做等造成的逾期),每逾期 1
天,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5%想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日累进计算。若逾期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按合同
总金额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进度逾期的,甲方有权
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进度逾期,项目节点相应顺延。
(2)合同签订后,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单方面中止履行合同或任何形式的转
包、分包行为,均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产品不应存在瑕疵或缺陷。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的隐蔽瑕疵,甲
方享有在质保期届满前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权利。乙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
品,应予以免费修复、退还或者重做;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修复、退换、重做义
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项下产品,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经甲方指定的质量检验(鉴定)
机构进行鉴定后,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
同总金额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者
委托他人提供维修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
质保金中扣除。
(6)上述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
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均有权追偿。
(7)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甲方逾期付款的,
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 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本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7 年)营业总收入的 2.75%,预计对公
司 2019 年、2020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因项目合同执行存在一定的周期,项目采购成
本会受市场影响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从而影响项目利润存在一定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