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18-11-26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本次会议有关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
查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
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该等候选人符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
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叶小杰、马元兴已获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
职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玉敏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
得深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亦符合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黄斌、费新毅、刘显明、HUA RUN JIE、沈保卫、张宇星为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叶小杰、马元兴、陈玉敏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和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
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江百灵 吴晓锋 周成新
日期:2018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