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19-01-09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有关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19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黄斌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续聘费新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续聘沈保卫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续聘仇雪琴女
士、吴秋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新聘 HUA RUN JIE 先生、沈贤峰先生及李明波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
经认真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简历,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上述人员的任职经历、专
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黄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费新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续聘沈保卫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续聘仇雪琴女士、吴秋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新聘
HUA RUN JIE 先生、沈贤峰先生及李明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小杰、马元兴、陈玉敏
2019 年 1 月 8 日
(本页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
宜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叶小杰 马元兴 陈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