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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奇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吴晓锋)2019-04-09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吴晓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吴晓锋,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回顾 2018 年度的工作,本人认为: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作

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                                                 缺席
     姓 名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次数                                                     (次)

     吴晓锋                 15                    15                  0               0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 名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吴晓锋                               6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做出决策前,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如下:
序                                                                                          发表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发表事项
号                                                                                          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3 月
 1     第二十八次                                                                           同意
                           15 日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临时)会议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2018 年 3 月
 2    第二十九次会                     独立意见                                             同意
                           30 日
             议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序                                                                                  发表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发表事项
号                                                                                  意见
                                    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17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金发放方案的
                                    独立意见
                                    (5)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酬的独立意
                                    见
                                    (6)关于 2017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续聘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
                     2018 年 6 月
 3     第三十二次                   意见                                            同意
                         5日
      (临时)会议                  (2)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本次配股发行的独立意见
                                    (2)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
      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补措施及相关方承诺的独立意见
 4     第三十四次                                                                   同意
                        27 日       (3)关于关于制定《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
      (临时)会议
                                    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5    第三十五次会                                                                  同意
                        17 日       独立意见
           议
                                    (3)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 10
 6     第三十六次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9 日
      (临时)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 11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会非独立董
 7     第三十八次                                                                   同意
                       月2日        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独立意见
      (临时)会议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8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使得公司激励机制得到充分运用。

     2018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

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公司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开展

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部门的持续培训工作,

提高公平信息披露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意识,

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

持续性。

    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进一步抓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

网上交流会、不定期举办投资者见面会,增设公司网站投资者互动交流平台等多种形式,加

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证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的畅通。公司进一步提高投资者现

场走访及现场调研活动的次数,让投资者对企业有进一步地了解与认识。



    五、其它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晓锋

                                                                   2019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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