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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奇股份: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15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作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对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含对合并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 88,700 万元人民币

(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66,800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额度为 14,9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 7,000 万元)。

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22,914.69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发生担保数额

为 21,314.69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发生担保数额为 1,600 万元)。

    (2)上述担保均为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行为,报告期

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或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3)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发生的每笔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后实施。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报告

期内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三、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金发放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金发放方案》,公司独立董事一

致认为: 公司现行的关于董事及高管的薪酬制度公司经济效益与发展要求。2020 年公司董

事及高管的薪金发放方案是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及目标绩效考核确定的,符合行业及公司发展

的状况,基本与市场行情相符,同意此方案。



    四、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符合公司《公司章

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同意此利润分配预案。



    五、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

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七、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以来,工作认真负责,能够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在计划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业务,为公司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继续担任天奇股份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八、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该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并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沈

贤峰先生选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小杰、马元兴、陈玉敏

                                                                 2021 年 4 月 15 日
(此页无正文,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叶小杰                马元兴                陈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