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7-29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奇股份”)独立董事
马元兴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马元兴作为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天奇
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
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
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
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 288 号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奇股份
股票代码:002009
法定代表人:黄斌
董事会秘书:张宇星
公司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 288 号
邮政编码:214187
联系电话:0510-82720289
传真:0510-82720289
公司网址:www.chinaconveyor.com
电子信箱:maeir@jsmiracle.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马元兴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马元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生。高级会计师、教授,中国会
计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财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自 1980 年起于无锡
商业学校任教,先后任会计学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处处长及副校长。2002 年至 2017 年
于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任副院长、党委副书记。2008 年 9 月至 2014 年 5 月于无锡商业大
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现任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无锡金通高纤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马元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
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征集人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临时)会议,认为公司拟实施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原因,征
集人对《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
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的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 三) 征集方 式:采 用公 开方式 在中国 证监 会指定 的信息 披露 网站巨 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
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
证明;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
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
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
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 288 号
收件人:天奇股份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82720289
邮政编码:21418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
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对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
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
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
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
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
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
权中选其一项,涂改、填写其它符号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如果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
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则征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
意愿表决。
特此公告!
征集人:马元兴
2021 年 7 月 29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
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
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
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马元
兴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
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弃权 反对
100 总议案:除非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1.00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2.00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3.00
的议案
备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
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