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17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文)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
对外担保情况(含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
(1)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 76,9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75,000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1,900 万元)。实际发生担保数额为 33,837.04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发生
担保数额为 32,237.04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发生担保数额为 1,600 万元)。
(2)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行为,报告期内公
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的担保行为或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3)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发生的每笔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后实施。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报告期
内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三、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
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
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小杰、马元兴、陈玉敏
202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