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度不超过 137,100 万元(含前期已获批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 89,400 万元),其中,为
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27,1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2022 年 5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天奇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天奇股份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龙南支行”)签署
《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奇金泰阁”)与九江银行龙南支行自 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2027 年 5 月
24 日期间内及在人民币 2 亿元整的最高债权余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685996479E
成立日期:2009 年 4 月 20 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小区
法定代表人:沈华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钴、镍氧化物(含电子级氧化钴、氧化镍)、碳酸钴、碳酸镍、硫酸钴、硫
酸镍、硫酸铜、阴极铜、氢氧化钴、硫酸锰、碳酸锂、硫酸钠、铜制品、铝制品、隔膜纸、
含锂卤水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废旧锂电池的回收、拆解、梯次利用
及元素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46,795,819.11 850,306,244.91
总负债 429,793,382.33 352,683,024.09
净资产 617,002,436.78 497,623,220.82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358,287,265.43 988,478,130.15
利润总额 132,198,215.34 247,582,292.00
净利润 119,356,779.04 223,891,013.25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经查询,天奇金泰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
保证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
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除延长借款期限、增加借款本金金额两种情况外,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变更本合
同担保条款以外其他条款,无须征得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变更而减免。债权
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
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宜布提前
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整
4、担保范围:
(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
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
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就前述债务在上述担保范
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因汇率/利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
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 137,1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经审计净资产的 66.03%,实际担保余额为 78,378.15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7.7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