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9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本次董事会审
议的关于天奇循环产投受让乾泰技术(深汕)10%股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完善公司锂电池循环业务布局,推动公司锂电池循环业务协同健康
发展,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交易定价公平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张宇星
先生、沈保卫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天奇循环产投受让乾泰技术(深汕)1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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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叶小杰、马元兴、陈玉敏
2022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