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18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
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及意见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公司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及成本效益原则设计和建
立内部控制体系。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本体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自我评价范围的具体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区域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
对外投资及筹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内部
信息传递、信息披露;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投资及
筹资活动、子公司的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情况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区分,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我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根据重要
程度和影响范围,具体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其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以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
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一般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或
资产总额的 0.5%;
重要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营业收入或资
产总额的 0.5%但不超过 1%;
重大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营业收入或资
产总额的 1%。
(2)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可认定重大缺陷的迹象:财务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存在严重的负面影响,并导致财务报告
完全无法反映业务的实际情况;提交监管机构及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极不符合要求,并受到
处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
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
无效。
可认定重要缺陷的迹象: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
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2022 年度公司对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进行了具体细分,定量标
准以可能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金额作为衡量指标。
重大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到 1,000 万元
及以上;
重要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为 1,000 万元—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之间;
一般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在 500 万元以下。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
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
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内部控制持续完善措施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满足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
供合理的保证,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可持续开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
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加以改进提高:
(1)定期核查各类款项收付情况,实行内审部门专项核对、持续监督等机制。
(2)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和知道,进一步提升子公司应收账款清理能力,建立健全内
部约束机制,强化子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3)进一步深化成本费用管理,重视成本费用指标的分解、及时对比实际业绩和计划
目标、控制成本费用差异、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努力降低
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