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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传化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6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4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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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冠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冠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杨万清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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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613,805,745.57                                14,482,328,373.92                    7.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117,238,786.20                                10,872,988,648.15                    2.25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29,227,885.10                   17.38         4,010,380,297.85                   -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288,087.17                    -41.49          572,235,388.05                   66.2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4,330,055.97                 -109.23            38,197,812.44                -80.1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4,353,175.41                -89.0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50.00                    0.18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50.00                    0.18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    减少 7.19 个百分点                      5.20    减少 7.92 个百分点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5 年公司完成资产重组事项,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对前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324,409.4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4,901,817.3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82,481,028.6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2,673,680.29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9,620,245.37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510,023.1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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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04,827.4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6,122,649.0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4,898,791.53

合计                                                                     534,037,575.6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01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传化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60.56%     1,973,050,834     1,858,287,154
司

长安财富-广发
银行-长安资
产传化物流股        其他                   5.35%       174,216,027       174,216,027
权投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上海航运产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君彤璟联 其他                        2.18%        71,065,989        71,065,989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华安未来资产-
工商银行-传化
                    其他                   2.14%        69,703,554        69,703,554
集团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

长城嘉信资产-
宁波银行-王宝 其他                        2.14%        69,686,411        69,686,411
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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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冠巨           境内自然人                1.95%       63,565,126     47,673,842

上海凯石益正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78%       58,121,827     58,121,827
-凯石传化定增
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中阳融正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8%       58,072,009     58,072,009
资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浩怡投资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6%       50,761,421     50,761,421 冻结                   40,000,000
业(有限合伙)

上海陆家嘴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3%       46,457,607     46,457,607
业(有限合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114,763,680 人民币普通股         114,763,680

天治基金-浦发银行-天治凌云 2
                                                                      16,9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980,000
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6,032,374 人民币普通股           16,032,374
投资基金

徐冠巨                                                                15,891,284 人民币普通股           15,891,284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祥瑞 5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                                         14,9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990,000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徐观宝                                                                  9,157,690 人民币普通股           9,157,69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8,999,195 人民币普通股           8,999,195
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8,390,486 人民币普通股           8,390,486
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祥瑞 6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                                           8,100,153 人民币普通股           8,100,153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国联安
-安心-灵活配置 1 号资产管理计                                         6,0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90,000
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前 10 名股东中徐冠巨、徐观宝为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
说明                              行-传化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员工资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股东之间未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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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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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46.95%,主要系公司承兑汇票背书和到期托收所致;
2、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54.97%,主要系公司纺织印染助剂业务赊销政策使收款呈现年初年末较低、中间较高的特点所
致;
3、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增加647.29%,主要系公司预付款项目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增加572.13%:主要系公司支付收购荷兰TPC Holding B.V.的股权转让款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减少87.55%,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6、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增加182.42%,主要系公司物流公路港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7、无形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54.04%,主要系物流公路港公司在项目所在地购入土地使用权增加及上年预付的土地购置款本
期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8、应付票据较上年期末增加72.88%,主要系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开具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9、长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449.73%,主要系公司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0、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9.70%,主要系公司物流业务促销费用增加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82.24%,主要系公司闲置资金存放银行利息收入增加以及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2、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15.43%,主要系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款增加及拆迁补偿款确认收益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9.00%,主要系公司备货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0.03%,主要系公司2015年度购买的理财产品本金本期到期收回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4.95%,主要系公司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上年度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了进一步加快公司纺织印染助剂在国外的市场布局,通过收购境外的优质纺织印染助剂企业,进一步提升公司国内
外的纺织印染助剂市场占有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荷兰设立子公司传化荷兰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以99,756,000欧元
收购Wega Invest B.V.公司、StichtingAdministratiekantoorTanatex Chemicals公司、StichtingAdministratie-
kantoorTanatex      Chemicals II公司、自然人Joseph H.M. Rijper、自然人Koen S. Rijper、自然人Lune M. Rijper持有的
TPC Holding B.V公司100%股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该事项的股权交割事宜。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收购荷兰 TPC Holding B.V.股权的
                                       2016 年 08 月 19 日
                                                                           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收购荷兰 TPC Holding B.V.股权
                                                                           关于收购荷兰 TPC Holding B.V.股权的
                                       2016 年 08 月 23 日
                                                                           进展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7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传化物流围绕“物流+互联网+金融”的物流生态圈建设,通过线上与线下业务有效联动,不断优化公路港城
市物流中心、互联网物流、金融及生态增值三大业务。
    截止报告期末,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已运营 12 个,在建 16 个,已布局 93 个城市,预计到 2016 年底可运营 25-30 个公
路港,初步形成覆盖全国的“城市物流中心”网络。同时,围绕物流生态圈开展金融与创新增值业务稳步推进。
    目前,作为干支线物流 O2O 服务平台-陆鲸,通过 BD 团队港内外的业务拓展,依托公路港实现线上线下互联互通,进一
步提升市场覆盖率。陆鲸通过产品的不断迭代,聚焦用户刚需,深挖车后市场,围绕用户建立线上品牌馆、提供 ETC 等增值
服务,有效促进用户活跃度,增强陆鲸用户粘性。同时,陆鲸以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为支点,通过招募、培育和扶持小 3PL、
专线、货代等群体首次组建陆鲸 FBA(即货运鲸纪人联盟),并将其作为陆鲸智能运力系统内的上游产品——TDE 运力决策
引擎的重要支撑,实现向企业级客户打造定制化的服务产品。
    报告期内,作为城配物流 O2O 服务平台-易货嘀,通过不断优化城配业务,增加专线整车、零担拼车、城市班车、仓配
一体等业务场景,做到用户车源、货源的可视化。目前,易货嘀经过前期探索自主研发派单算法,完成城配业务从抢单到智
能派单的升级,并自主研发“啄木鸟”系统,提升异常订单判定的准确性及时效性,进一步完善风控系统。截止报告期末,
易货嘀业务已覆盖到 15 个城市,完成 14 家优质企业级车队的招募与签约,有效满足企业级客户对运力和服务的需求。




                                                                                                               8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2015 年至 2021 年,传化物流累计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2015 年 06 月
                       传化集团                         业绩补偿     的净利润总数为 50 亿元,累计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数(含非经常性                     七年        履行中
                                                                                                                                                   11 日
                                                                     损益)为 56.88 亿元。

                                                        关于股份锁   在本次交易前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
                                                                                                                                                   2015 年 06 月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定的承诺及   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                      一年        履行中
                                                                                                                                                   11 日
                                                        补充承诺     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传化股份在本次交易中向本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本公司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及本公司在《盈利补偿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关于股份锁
                                                                     中的业绩补偿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日为准)前不转让。若本次交易完成后 6 2015 年 06 月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定的承诺及                                                                                                 三年        履行中
                                                                     个月内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11 日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补充承诺
                                                                     产和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中的较高者,下同),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前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就传化股份在本次交易中向本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届时将直接登记在本公司管理
                                                                     的华安资产-传化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名下),
                                                        关于股份锁   本公司承诺将保证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                                                                                              2015 年 06 月
                                                        定的承诺及   让。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若本次                      三年        履行中
                       司                                                                                                                          11 日
                                                        补充承诺     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指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中的较高者,下同),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前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 关于股份锁     就传化股份在本次交易中向本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届时将直接登记在专项资产管 2015 年 06 月 三年               履行中

                                                                                                                                                                                9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 定的承诺及     理计划名下),本公司承诺将保证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1 日
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补充承诺     36 个月内不转让。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执行。

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      就传化股份在本次交易中向本企业发行的全部股份,本企业承诺自该等股份发行结
                                                                                                                           2015 年 06 月
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定的承诺及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年   履行中
                                                                                                                           11 日
业、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补充承诺     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君彤璟联投资合伙企业、厦门建发
股份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
责任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关于股份锁       规定,因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2015 年 06 月
司、北京新华汇嘉投资管理有限公 定的承诺及     转让。上述股份上市后,因传化股份派发股票股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                     三年   履行中
                                                                                                                           11 日
司、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杭 补充承诺       的股份,遵守前述规定,限售期结束后,上述股份的减持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州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                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浩
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关于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保证传化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传化股份工作、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且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领取薪酬。保证传化股份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保证传化股份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薪酬管理体系独立于
                                              本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人推荐出任传化股份董事、监事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
                                 关于保证上
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及传化集                行,本承诺人不干预传化股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2、关于 2015 年 06 月
                                 市公司独立                                                                                                长期   履行中
团                                            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保证传化股份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11 日
                                 性的承诺
                                              保证传化股份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保证传化股份及其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干预传化股份的资金使用、调度。保证传化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
                                              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传化股份及子公司依法独
                                              立纳税。3、关于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传化股份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保证传化股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

                                                                                                                                                  10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保证传化股
                                            份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
                                            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保证传化股份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本承
                                            诺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4、关于上市公司资
                                            产独立、完整,保证传化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
                                            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传化股份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不以传化
                                            股份的资产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5、关于上市公
                                            司业务独立,保证传化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
                                            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承诺人。保证严格控制
                                            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或减少传化股份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
                                            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
                                            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同时,对关联交易按照传化股份
                                            的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披露。保证传化股份在其他
                                            方面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
                                            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传化股份的重大决策事项,影
                                            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除传化股份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
                                            "相关企业")不存在正在从事任何对传化股份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
                                            产经营业务或活动的情形。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
                                            诺人保证,并促使本承诺人所控制的相关企业不从事任何对传化股份及其子公司构
                                            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3、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将对自
                              关于避免与
                                            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本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产
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及传化集 上市公司同                                                                               2015 年 06 月
                                            品或业务与传化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或将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                    长期   履行中
团                            业竞争的承                                                                                11 日
                                            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本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从任何第三者处获得的任何
                              诺
                                            商业机会与传化股份的产品或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立
                                            即通知传化股份,由传化股份决定是否获取及利用该等商业机会;且应其需求,本
                                            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尽力促使该等商业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价格和条款让与传化股
                                            份;(2)如本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与传化股份及其子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
                                            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传化股份及其子公司的利益;(3)传化股份认为必要时,

                                                                                                                                               11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本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进行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本承诺人或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
                                                                       和业务,或由传化股份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委托经营、租赁或优先收购上述有
                                                                       关资产和业务。4、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传化股份或其子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由
                                                                       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1、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
                                                                       程序。2、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
                                                                       避免或减少与传化股份及其控制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
                                                        关于规范与     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
                       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及传化集 上市公司关       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6 月
                                                                                                                                                                    长期   履行中
                       团                               联交易的承     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传化股份及 11 日
                                                        诺             其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损害传化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期间,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及影响谋求传化股份及其控制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
                                                                       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传化股份及其控制企
                                                                       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
                                                                       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传化股份及其控制企业向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5、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
                                                                       给传化股份或其控制企业造成实际损失的,由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父子三人                                                                                               2002 年 08 月
                                                        同业竞争       避免同业竞争                                                                                 长期   履行中
                       及其控制的企业                                                                                                               26 日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保护中小股                                                                                  2003 年 06 月
                       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父子三人                  不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长期   履行中
时所作承诺                                              东权益                                                                                      10 日

                                                        关联交易、资                                                                                2003 年 07 月
                       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父子三人                  资金往来和关联交易结算等方面保证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长期   履行中
                                                        金占用                                                                                      11 日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12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
                         无
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13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5.00%        至                           35.00%
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57,816.06       至                       74,334.93
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5,062.91

                                            主要原因是公司物流业务拓展及政策补助资金同比有所增长,闲置资金使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用效率提高,同时将完成对荷兰 TPC Holding B.V.的股权收购。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8 月 31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

2016 年 09 月 08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2016 年 09 月 16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 年 09 月 2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传化股份 2016 年 9 月 23 日投资者关系
                                                                              活动记录表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徐冠巨

                                                                              2016 年 10 月 26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