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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传化智联: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7-10-2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7-12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冠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冠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杨万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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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1,731,375,976.50        17,018,951,216.72          17,110,497,145.20                    27.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148,702,163.22        11,126,638,291.59          11,186,795,894.04                    -0.34
(元)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
                                                                      比上年同                                           告期末比
                                                  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减                                            上年同期
                                                                                     告期末
                                                                        (%)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6,209,010, 1,629,227, 1,629,227,                   11,995,433 4,010,380, 4,010,380,
营业收入(元)                                                            281.10                                            199.11
                                    520.25     885.10      885.10                      ,584.28      297.85      297.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889,939 130,288,08 136,088,56                    238,313,16 572,235,38 586,235,3
                                                                          -64.07                                            -59.35
(元)                                 .53        7.17         1.55                       8.19        8.05       88.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709,277 -14,330,05 -8,529,581                       36,740,135 38,197,812 52,197,81
                                                                           33.06                                            -29.6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5        5.90          .59                        .98         .44        2.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6,197,6 -141,195,3 -141,195,3                    -2,031,355 24,353,175 24,353,17
                                                                         -286.84                                         -8,441.24
(元)                               76.46      14.52        14.52                     ,690.21         .41        5.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4         0.04       -50.00          0.07        0.18        0.18      -6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4         0.04       -50.00          0.07        0.18        0.18      -61.11

                                                                      减少 0.8 个                                        减少 3.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5        1.21         1.25                       2.13        5.20        5.34
                                                                         百分点                                          个百分点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
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即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
价值计量模式。详见 2017 年 7 月 1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详见 2017 年 8 月 2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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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53,453.9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1,403,613.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70,081,377.4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6,151.0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4,318,855.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7,552,533.0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24,568.9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12,494.52

减:所得税影响额                                                        70,570,656.2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2,719,359.05

合计                                                                   201,573,032.2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50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传化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60.56%     1,973,050,834     1,858,287,154



                                                                                                                      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

长安财富-广发
银行-长安资
产传化物流股     其他              5.35%      174,216,027     174,216,027
权投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上海航运产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君彤璟联 其他                2.18%       71,065,989      71,065,989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华安未来资产-
工商银行-传化
                 其他              2.14%       69,703,554      69,703,554
集团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

长城嘉信资产-
宁波银行-王宝 其他                2.14%       69,686,411      69,686,411
军

徐冠巨           境内自然人        1.95%       63,565,126      47,673,844

上海凯石益正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78%       58,121,827      58,121,827
-凯石传化定增
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中阳融正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8%       58,072,009      58,072,009 质押                  12,853,480
资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浩怡投资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6%       50,761,421      50,761,421 质押                  40,000,000
业(有限合伙)

上海陆家嘴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3%       46,457,607      46,457,607
业(有限合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114,763,680 人民币普通股         114,763,68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8,369,639 人民币普通股          18,369,639
司

徐冠巨                                                         15,891,282 人民币普通股          15,891,282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5,44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444,000
陕国投祥瑞 5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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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杭州东昊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5,0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5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4,832,374 人民币普通股      14,832,374
投资基金

徐观宝                                                                 9,157,689 人民币普通股       9,157,689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祥瑞 6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                                          8,722,335 人民币普通股       8,722,335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持盈 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4,999,000 人民币普通股       4,999,000
金信托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4,989,939 人民币普通股       4,989,939
商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股东中徐冠巨为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传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员工资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
说明                             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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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减少34.33%,主要系公司业务扩张增加了对外投资等资本支出所致;
2.   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47.57%,主要系公司承兑汇票背书支付货款、工程款和到期托收所致;
3.   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200.06%,主要系公司纺织印染助剂业务赊销政策使收款呈现年初年末较低、中间较高以及供
     应链业务开展形成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4.   应收保费较上年期末增加38.03%,主要系传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形成的应收保理款增加所致;
5.   其他应收账较上年期末增加380.02%,主要系公司收购杭州美高华颐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硕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
     导致合并范围其他应收账增加,同时公司股权收购支付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128.30%,长期应收账较上年期末增加153.87%,主要系下属公司天津传化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增加所致;
7.   投资性房地产较上年期末增加104.60%,主要系杭州传化立新公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8.   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增加149.62%,主要系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9.   长期待摊费较上年期末增加91.58%,主要系研发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10. 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84.70%,主要系公司因经营需要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11. 预付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830.75%,预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542.95%,应付票据较上年期末增加151.78%,主要系公
     司开展供应链业务所致;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772.13%,主要系公司应付债券将于2018年3月到期改列至该科目所致;
13. 长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25.15%,主要系传化物流下属公司资本性支出增加所致;
14. 递延收益较上年期末增加41.84%,主要系传化物流下属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5.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34.75%,主要系投资性房地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差异所致;
16. 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期末增加219.92%,,主要系欧元汇率变动,导致传化荷兰有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产生的差异所致;
17. 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期末增加68.11%,主要系新增非全资子公司所致;
18.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9.11%,主要系公司开展供应链业务所致;
19.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38.57%,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带动相应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20.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92.29%,主要系本期税金及附加包含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税
     费项目,口径变更等原因所致;
21.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4.86%,主要系公司加速公路港在全国的布局、互联网促销等导致业务宣传费增加所致;
22.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57.29%,主要系随着募集资金的使用,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3.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76.21%,主要系供应链业务开展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相应提取的坏账准备也
     增加所致;
24.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5.13%,主要系较上年同期获得公路港拆迁补偿款,以及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带来核算
     科目的变更所致;
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441.24%,主要系开展供应链、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导致经营活动现
     金流出有所增加;同时,公司不断加大对核心业务、信息化的投入导致经营活动支出增加所致;
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1.48%,主要系本期资产持续投入及收购股权款支出增加,同时上年大
     额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期无大额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所致;
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16.83%,主要系公司向银行融资取得的借款增加所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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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授予184名激
励对象1,378万股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10月11日。
    2.2017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
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对原计划实体公路港网络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中“杭州传化公路港项目”、 “长沙传化公
路港项目”、“淮安传化公路港项目”、“青岛传化公路港项目”以及“OTO 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
资金投资额度进行适当调整。
    3.2017年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2017 年 09 月 02 日                  讯”网站“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 2017-107)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讯”网站“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2017 年 10 月 12 日
                                                                           (公告编号 2017-122)“关于公司第三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7-123)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2017 年 09 月 02 日                  讯”网站“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 (公告编号 2017-109)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站“关于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7 年 02 月 22 日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公告
                                                                           编号 2017-019)
发行公司债券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站“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获得中
                                      2017 年 09 月 23 日
                                                                           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7-116)




                                                                                                                   8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2015 年至 2021 年,传化物流累计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
                                                                                                                                          2015 年 06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业绩补偿    有者的净利润总数为 50 亿元,累计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数(含                  七年       履行中
                                                                                                                                          月 11 日
                                                                  非经常性损益)为 56.88 亿元。

                                                      关于股份锁 在本次交易前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2015 年 6 月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定的承诺及 让。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所                    一年       履行完毕
                                                                                                                                          11 日
                                                      补充承诺    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传化智联在本次交易中向本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本公司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
                                                                  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及本公司在《盈利补偿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之
                                                      关于股份锁 补充协议》中的业绩补偿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日为准)前不转让。若
                                                                                                                                          2015 年 06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定的承诺及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三年       履行中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月 11 日
                                                      补充承诺    (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中的较高者,下同), 或
                                                                  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前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就传化智联在本次交易中向本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届时将直接登记在本公司
                                                                  管理的华安资产-传化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关于股份锁 名下),本公司承诺将保证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                                                                                       2015 年 06
                                                      定的承诺及 个月内不转让。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三年       履行中
                     司                                                                                                                   月 11 日
                                                      补充承诺    定执行。若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中的较高者,
                                                                  下同),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前述锁定期自动

                                                                                                                                                                               9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延长 6 个月。

                                              就传化智联在本次交易中向本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届时将直接登记在专项资
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 关于股份锁
                                              产管理计划名下),本公司承诺将保证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自该等股份发行结 2015 年 06
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 定的承诺及                                                                                           三年   履行中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月 11 日
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补充承诺
                                              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锁 就传化智联在本次交易中向本企业发行的全部股份,本企业承诺自该等股份发
                                                                                                                     2015 年 06
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定的承诺及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三年   履行中
                                                                                                                     月 11 日
业、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补充承诺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君彤璟联投资合伙企业、厦门建发
股份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责任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 等相关规定,因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2015 年 6 月
北京新华汇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定的承诺及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上市后,因传化智联派发股票股息、资本公积                       三年   履行中
                                                                                                                     11 日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金 补充承诺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遵守前述规定,限售期结束后,上述股份的减持
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益                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浩怡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

                                              1、关于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保证传化智联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传化智联工作、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且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保证传化智联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及本
                                              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保证传化智联的人事关系、劳动关
                                 关于保证上
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及传化集                系、薪酬管理体系独立于本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人推荐出任传化智联董事、监 2015 年 06
                                 市公司独立                                                                                         长期   履行中
团                                            事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承诺人不干预传化智联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月 11 日
                                 性的承诺
                                              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2、关于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保证传化智联建立独
                                              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保证传化智联具有规范、独立的财
                                              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传化智联及其子公司能
                                              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传化智联的
                                              资金使用、调度。保证传化智联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

                                                                                                                                                    10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传化智联及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3、
                                            关于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传化智联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
                                            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保证传化智联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保证传化智
                                            联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
                                            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保证传化智联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地
                                            运作,本承诺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4、
                                            关于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保证传化智联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保
                                            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传化智联的资金、资产及其
                                            他资源。保证不以传化智联的资产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
                                            规提供担保;5、关于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保证传化智联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
                                            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
                                            等环节不依赖本承诺人。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或减少传化智
                                            联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定价。同时,对关联交易按照传化智联的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
                                            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
                                            关报批程序,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披露。保证传化智联在其他方面与本承诺人
                                            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传化智联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
                                            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除传化智联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
                                            下简称"相关企业")不存在正在从事任何对传化智联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
                                            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的情形。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在持有上市公
                               关于避免与
                                            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保证,并促使本承诺人所控制的相关企业不从事任何对
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及传化集 上市公司同                                                                           2015 年 06
                                            传化智联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3、在本次                  长期   履行中
团                             业竞争的承                                                                       月 11 日
                                            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
                               诺
                                            如果将来本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传化智联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
                                            业务出现或将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本
                                            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从任何第三者处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传化智联的产品或

                                                                                                                                                 1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立即通知传化智联,由传化
                                                                   智联决定是否获取及利用该等商业机会;且应其需求,本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
                                                                   尽力促使该等商业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价格和条款让与传化智联;(2)如本承
                                                                   诺人及相关企业与传化智联及其子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
                                                                   突,则优先考虑传化智联及其子公司的利益;(3)传化智联认为必要时,本承
                                                                   诺人及相关企业将进行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本承诺人或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
                                                                   产和业务,或由传化智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委托经营、租赁或优先收购
                                                                   上述有关资产和业务。4、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传化智联或其子公司造成实
                                                                   际损失的,由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1、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
                                                                   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
                                                                   市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
                                                                   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
                                                                   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1、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本
                                                                   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传
                                                      关于规范与 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
                     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及传化集 上市公司关 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 2015 年 06
                                                                                                                                                        长期   履行中
                     团                               联交易的承 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3、在持有上 月 11 日
                                                      诺           市公司股份期间,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及影响谋求传化智联及其控制企业在
                                                                   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传
                                                                   化智联及其控制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
                                                                   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
                                                                   要求传化智联及其控制企业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
                                                                   形式的担保。5、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传化智联或其控制企业造成实际损失
                                                                   的,由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父子三人                                                                                        2002 年 08
                                                      同业竞争     避免同业竞争                                                                         长期   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及其控制的企业                                                                                                        月 26 日
资时所作承诺                                          保护中小股                                                                           2003 年 06
                     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父子三人                不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长期   履行中
                                                      东权益                                                                               月 10 日

                                                                                                                                                                        1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关联交易、                                                                      2003 年 07
                       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父子三人                资金往来和关联交易结算等方面保证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长期    履行中
                                                        资金占用                                                                        月 11 日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
                       无
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40.00%     至                          0.00%
度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40,843.98    至                       68,073.30
间(万元)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8,073.30[1]

                                            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拆迁补偿款,同时公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较上年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同期下降,并且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了借款规模,致使利息支付
                                            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所致。

注[1]: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 58,098.54 万元追溯调整至 68,073.30
万元。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1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 年 05 月 1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传化智联 2017 年 5 月 16 日投资者关系
                                                                  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05 月 25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

2017 年 06 月 02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

2017 年 06 月 21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

2017 年 08 月 18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

2017 年 09 月 12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徐冠巨

                                                              2017 年 10 月 21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