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8-07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
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
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
产、总负债、净资产和净利润。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时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
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
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三)变更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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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
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
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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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
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 号文件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
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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