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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传化智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19-03-12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0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长安财富-广发银行-长安资产传化物流股权投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长安财富-
广发银行-长安资产传化物流股权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长安财
富资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74,216,027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35%。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并遵守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且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 12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股
份数量的 50%;以大宗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
并遵守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以协议转
让方式自公告披露后 6 个月内进行,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
    根据减持计划,长安财富资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
有关规定,现将长安财富资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份来源:认购传化智联 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3 月 5 日        8.14      5,264,600   0.1616%

长安财富资管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3 月 7 日        8.25      4,500,000   0.1381%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3 月 8 日        7.88      1,560,700   0.0479%

                    合计                                   -     11,325,300   0.3476%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例
长安财富资管    无限售流通股        174,216,027       5.35%     162,890,727   4.999999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长安财富资管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长安财富资
管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
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安财富资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长安
财富资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
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减持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
发行股份进展的函》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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