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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传化智联: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20-08-0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
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就聘任公司总经理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姚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姚巍先生的个人履历,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
养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姚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陈劲、何圣东、辛金国
                                                        2020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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