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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新股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4-07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55,204,944.50
元=510,409,889 股×0.50 元/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496492
元 / 股 计 算 。 (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即 0.496492 元 / 股
=255,204,944.50 元÷514,016,724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496492 元/股。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606,835 股后的 510,409,8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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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是以固定比例方式分配,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方
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55,204,944.50
元=510,409,889 股×0.50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496492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即 0.496492 元/股=255,204,944.50 元÷514,016,724 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
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
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496492 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13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4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4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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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4
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11   永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      08*****012   MEGA POWDER COATINGS LTD 美佳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3      08*****013   大永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08*****206   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
 5      08*****407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4月6日至登记日:2021年4月13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 188 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潘吉沣、陈慧洁
     咨询电话:0559-3514242             传真:0559-3516357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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