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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新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 年 7 月 29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14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4 名,其中董
事周原先生、高敏坚先生、沈陶先生、王冬先生,独立董事王斌先生、陈结淼先
生、杨靖超先生、陈基华先生、崔鹏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部分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摘
要刊登在 2021 年 7 月 30 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二、会议以赞成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
<有机废气(VOCs)治理回收及综合利用二期技改项目>的议案》。

    为全面解决有机废气排放对大气污染,有效控制 VOCs 的排放,同意投入 3,000
万元建设有机废气(VOCs)治理回收及综合利用二期技改项目,项目经董事会批
准后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和管理制度,


                                    -1-
履行必要的相关前置审批或备案程序,以确保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