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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3-02-25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将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 2020 年 6 月 20 日、2020 年 7 月 11 日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720
万股已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 7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3%,详细内容
见刊登在 2020 年 8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3、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设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4、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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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 2021 年 9 月 16 日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5、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 2022 年 9 月 16 日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二、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 8,640,000 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1.41%。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届满前的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自本公告日至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
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员工持股计划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关于股票买
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限。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后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展期。
    2、本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计划可
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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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
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
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
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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