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3-03-11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黄山精工凹印
制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精工”)、黄山三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黄山三夏”)、 黄山市华兴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商务”)、
黄山天马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铝业”)、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黄山源点”)、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中泽”)、
黄山尚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尚傅”)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
额不超过11,000万元,2022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总金额为9,845.67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毅、鲍祖本、江蕾、余波实施了回避表决。由于黄山精工、
黄山三夏、华兴商务、天马铝业、黄山中泽、黄山源点、黄山尚傅受同一关联人
黄山永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预计交易总额11,000万元,高于3,000万元但未
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金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 额或预计金
类别 已发生金额 金额
价原则 额
向关联人采 黄山精工 版辊 公允 2,800.00 353.94 2633.96
购原材料、 黄山三夏 设备及服务 公允 850.00 18.84 822.58
-1-
设备 天马铝业 油墨桶 公允 320.00 42.78 296.77
黄山中泽 树脂材料 公允 3,800.00 773.43 3367.31
黄山源点 缠绕膜 公允 300.00 27.48 1974.27
黄山尚傅 功能母粒 公允 500.00 29.73 135.69
委托加工 黄山源点 PE 膜 公允 1,300.00 105.66 0.00
向关联人销 黄山精工 油墨、废旧版辊 公允 130.00 19.84 83.97
售产品、废
黄山源点 EVE 膜、复合膜 公允 600.00 2.98 152.45
品
接受关联人
华兴商务 综合服务 公允 400.00 61.32 378.67
提供的劳务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别 金额差异 及索引
(%)
黄山精工 版辊 2,633.96 2,800.00 -5.93
向关联人采 黄山三夏 设备及服务 822.58 800.00 2.82
购原材料、 天马铝业 油墨桶 296.77 430.00 -30.98
设备 黄山中泽 树脂材料 3,367.31 3,000.00 12.24
黄山源点 辅料 1,974.27 2,200.00 -10.26
2022-02-25
黄山尚傅 原材料 135.69 0.00 -
披露于巨
向关联人销
潮资讯网,
售产品、废 黄山精工 油墨、废旧版辊 83.97 130.00 -35.41
公告编号:
品
2022-010
接受关联人
华兴商务 综合服务 378.67 400.00 -5.33
提供的劳务
接受关联人
黄山源点 原材料 152.45 240.00 -36.48
采购委托
合计 9,845.67 10,000.00 -1.54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不适用 -
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不适用 -
异的说明(如适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黄山精工成立于 1999 年 1 月,注册资本 3,5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
李文田,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文峰西路 8 号,主要生产和
-2-
销售凹印版、制版、印刷原辅材料和工具以及印前设计制作、技术服务。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黄山精工总资产为 14,328.16 万元,净资产为 7,602.48
万元,营业收入为 15,470.97 万元,净利润为 1,831.56 万元。(未经审计)
2)华兴商务成立于 2002 年 2 月,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胡
新苗,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 668 号,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房
屋租赁、维修;民用水电安装;餐饮服务,内保服务,绿化服务,保洁服务,化
工技术咨询服务;烟零售,日用百货,副食品销售。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商务总资产为 232.28 万元,净资产 143.92 万
元,营业收入为 583.11 万元,净利润为 28.20 万元。(未经审计)
3)黄山三夏成立于 2014 年 05 月,注册资本 916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
鲍祖本,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环城西路 51 号,主要经营生产复合机、
分切机和检品机及软包装加工相关设备;生产电子加速器及相关应用设备;对销
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经营、指定经营和限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黄山三夏总资产为 1,955.74 万元,净资产 483.31 万
元,营业收入为 2,904.38 万元,净利润为 123.65 万元。(未经审计)
4)天马铝业成立于 2007 年 07 月,注册资本 2,5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为孙毅,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区,主要经营生产和销售自
产的铝箔系列产品、金属制品和金属包装容器,化工原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马铝业总资产为 12,167.59 万元,净资产 3,562.38
万元,营业收入为 20,130.86 万元,净利润为 377.44 万元。(未经审计)
5)黄山中泽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注册资本 789.47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为方向宏,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循环园紫金路南侧、黄山神剑东侧,
主要经营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树脂、丙烯酸树脂、无溶剂树脂、水性树脂、涂料、
黏合剂、助剂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黄山中泽总资产为 8,908.18 万元,净资产 4279.07 万
元,营业收入为 13,088.11 万元,净利润为 1,098.52 万元。(未经审计)
6)黄山源点成立于 2017 年 10 月,注册资本 9,96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3-
为鲍祖本,法定住所为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永兴一路 46 号,主要经营研发、
生产、销售:塑料新材料及新产品,包装装潢(含印刷)。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黄山源点总资产为 19,197.58 万元,净资产 11,885.85
万元,营业收入为 26,496.26 万元,净利润为 1,782.82 万元。(未经审计)
7)黄山尚傅成立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
表人汪鹏,法定住所为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虎亭路 9 号,主要研发、生产、
销售:改性塑料、色母粒、改性聚烯烃.塑料合金、功能粉末、塑料新材料及新产
品、工程塑料;高分子材料的分析测试、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化工原料及
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
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黄山尚傅总资产为 5,507.72 万元,净资产 4,892.31
万元,营业收入为 3,961.19 万元,净利润为 168.96 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黄山永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佳集团”)分别持有黄山精工 39%
股权、持有华兴商务 100%股权、持有天马铝业 60%股权、持有黄山三夏 51%股权、
持有黄山源点 63.25%股权;持有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 50.1%股权,而黄山华惠
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黄山中泽 58.26%股权;持有黄山永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91.67%的
股权,而黄山永佳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尚傅 100%股权;并均将上述公司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
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持
51%的股权),公司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孙毅、鲍祖本、江蕾、余波在永佳集团担任董事,永佳集团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而上述企业为永佳集
团的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黄山精工、华兴商务、黄山三夏、天马铝业、黄山中泽、黄山源点、黄山尚
傅依法存续经营,七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
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4-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原材料、设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司竞标价格或市场
公允价格确定;综合服务中提供的服务及工作餐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
确定;销售货物应根据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得低于公司将同类标
的物售于任何第三方的价格。
2、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1)与黄山精工的《凹印版辊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精工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签署;交易标的为凹
印版辊产品;交易价格为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
每月 25 日前与公司结算一次,公司按开具发票之日起在 45 天内付清货款;合同
的有效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与华兴商务的《综合服务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华兴商务于2021年1月1日签署,合同有效期为3年,
自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华兴商务为公司提供安全防卫、工作餐、
绿化等后勤保障服务;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费用;各项服务价格均依据市场
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
3)与黄山三夏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三夏于2021年1月1日签署,主要向其购买机
器设备包括附件及随机备件,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技术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及
服务等系统工程;交易价格由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方式在具体服
务执行协议中明确;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
4)与黄山源点的《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3年1月1日签署,交易标的为缠绕
膜;交易价格按照市价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25日前结算一次,公司
按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到2025年
12月31日。
5)与黄山源点的《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3年1月1日签署,甲方委托乙方代
加工PE膜类产品,具体需要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交提货日期等由甲方以书
面形式提前一周告知乙方;PE膜的价格由甲方根据当月的材料价格测算原材料配
-5-
方成本*103%(生产消耗率)+加工费(2000元/吨)组成;双方每月25日前结算一
次,甲方按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
到2025年12月31日。
6)与黄山源点的《复合膜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3年1月1日签署,供应的复合膜产
品价格应依产品成本合理地确定价格,任何一方均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
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甲乙双方依据原料市场平均波动幅度每季度确认
一次售价;双方每月25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按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
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7)与黄山尚傅的《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尚傅于2023年1月1日签署,甲方向乙方订购
透气膜母粒和白色母粒产品,交易价格由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乙方每
月 25 日前与甲方结算一次,甲方按开具发票之日起在 6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
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8)黄山新力与天马铝业的《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天马铝业于2021年1月3日签署;交易标的为
提篮桶、抱箍桶;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销售方每月25号
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下月初内全额付款给甲方,如有尾款,购销双方每月书面
对账一次;合同的有效期为2021年1月3日到2023年1月2日。
9)黄山新力与黄山中泽的《销售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黄山中泽于2021年1月2日签署;交易标的为
聚氨酯树脂;交易价格按照当月实际成交价格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电汇
或银行承兑汇票,货到30天内结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到2023年
12月31日。
10)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与黄山源点的《EVE膜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3年1月1日
签署;交易标的为EVE膜;供应的EVE膜产品价格应依应依市场价格合理地确定,
任何一方均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甲乙双
方依据原料市场平均波动幅度每季度确认一次售价;双方每月25日前结算一次,
甲方按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到
-6-
2025年12月31日。
11)黄山新力与黄山精工的《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黄山精工于2023年1月1日在黄山市签署,主
要向其销售凹版塑料印刷油墨;交易价格由根据市场价格双方约定,交易结算方
式及期限为电汇或现金,付款期限为当月月底前付清所有货款;合同有效期为3年,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采购凹印版辊、原材料等交易是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
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发
挥产业链的作用,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可利用同处一地优势,加快市场反应速度、
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完善的后勤、
辅助保障系统,使得公司全部精力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
董事崔鹏先生、林钟高先生、黄攸立先生、张月红女士、吕先锫先生同意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2023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
于独立判断,认为: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
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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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行为。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
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
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
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公司与黄山精工签署的《凹印版辊购销合同》;
5、公司与华兴商务签署的《综合服务合同》;
6、公司与黄山三夏签署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7、公司与黄山尚傅签署的《购销合同》;
8、公司与黄山源点签署的《产品购销合同》、《委托加工合同》和《复合膜
产品购销合同》;
9、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与黄山中泽签署的《销售合同》;
10、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与天马铝业签署的《购销合同》;
11、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与黄山源点的《EVE膜产品购销合同》;
12、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与黄山精工签署的《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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