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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鑫能科: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6-16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1-06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1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207.64 亿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申请银行
授信中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
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为 201.24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
过 98.7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02.54
亿元。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
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
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协鑫智慧能源”)与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门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海
门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门鑫源环保”)申请的 400 万元人民币
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 2021 年 5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期间海门鑫源环保在 4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海门农商行办理
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400 万
元人民币。
    2、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东台苏中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台热电”)向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农
商行”)申请的 2,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该债务由东台市信用融资担
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及
协鑫智慧能源为东台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及协鑫智慧能源与东台担保签署了
《反担保合同》,就东台担保在 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15 日为东台热
电提供一系列保证担保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具体以实际签订的
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反担保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2,000 万元
人民币。
    3、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三峡租赁”)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其下
属子公司吕梁北方电力云顶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顶山新能源”)向
三峡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120,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
股权质押担保,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 2021 年 6 月 2 日至 2031 年 10 月 30 日期间
三峡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云顶山新能源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
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权利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105,261.17
万元人民币。
    4、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核租赁”)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
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子公司锡林郭勒国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风电”)向中核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14,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
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 2021 年 6
月 8 日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期间中核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国泰风电所享有
的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与《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
金额为 8,182.17 万元人民币。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担保情形                         占 2020 年度经                  占 2020 年度经
                        担保总额       审计合并报表     担保余额       审计合并报表
                                       净资产的比例                    净资产的比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      56,355.96            9.84%       11,550.11           2.02%
公司的担保)

2、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64,000.00           11.17%      31,587.89            5.51%

3、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
                        1,587,273.88         277.12%    1,121,833.51         195.86%
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
                        1,707,629.84         298.13%    1,164,971.51         203.39%
计对外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